第28讲 保禄第四次答辩
首先让我们先认识一下出现在这一章的几个人物:
颇尔基约斐斯托(斐斯托)(Porcius Festus):
斐斯托这个名字有「庆典」的意思,主历六○年,尼禄皇帝委任他接替斐理斯成为凯撒勒雅总督。但他总共祗作了两年,主历六十二年的时候,病死在任上。他在位期间,由于犹太人经常性的暴动。斐斯托不断调派他的军队强力镇压,杀了不少犹太匕首党人。另外斐斯托和犹太司祭后来发展出来的关系,非常糟糕,主要原因是阿格黎帕二世在安多尼堡中,建筑了一座平台,用来窥探圣殿祭拜的情形,这个举动触怒了犹太司祭,于是犹太司祭及长老们就砌了一座高墙遮住阿格黎帕二世的视线。偏偏这座墙正巧也遮住了罗马军队守望全城的视野。想当然斐斯托知道以后就非常的生气,下令要司祭长老们立即将盖好的墙给拆掉。犹太司祭不愿意,就一状告到罗马,出于斐斯托意料之外,尼禄皇帝竟然准许了犹太人的陈情,这么一来,斐斯托和犹太司祭之间的关系会变作如何,就可想而知了。
第二十五章记载了斐斯托才刚上任第三天,就从凯撒勒雅总督府前往耶路撒冷视察,犹太司祭及长老们趁着斐斯托新官上任一切都还不暸解的情况下,趁机要求他把囚禁在凯撒勒雅的保禄解送列耶路撒冷,好在半途上杀掉他。幸好斐斯托当机立断,拒绝了司祭长老们的要求,提议他们一起到凯撒勒雅与保禄对质。保禄因此有机会再度为自己作出了强而有力的辩护,并且要求上诉凯撒。如此完成了圣神交付他在外邦人当中宣传福音的使命。
阿格黎帕二世(Marcus Julius Agrippa Herodes)
阿格黎帕二世的全名是「马尔谷、犹里约、阿格黎帕,黑洛德」他生于主历二十七年,比他同父异母的妹妹「贝勒尼切」大一岁。自幼就在罗马受教育。他父亲阿格黎帕一世去逝的时候,只有十六岁。罗马皇帝喀劳狄见他还太年轻,就把他留在罗马,下令「叙利亚督导使」代理阿格黎帕一世的政务,并且另外派遣「凯撒勒雅总督」处理犹太地的政务,「凯撒勒雅总督」直接听命于「叙利亚督导使,」这样,喀劳狄就重新恢复了「凯撒奥古斯都」在主历六年所设立的总督制。主历五○年,阿格黎帕二世的伯父卡尔齐斯黑落德逝世,这时候阿格黎帕二世已经二十三岁了。喀劳狄就让阿格黎帕二世继承他伯父的职位,管理他伯父的辖区,并且命令他监督圣殿的行政,同时也掌握了废立大司祭的权柄。主历五十三年,又把斐理伯和吕撒尼雅交给他管理,并且封他为王。主历五十五年,尼禄皇帝又把加里肋亚的提庇黎雅和塔黎切阿城,以及在培勒雅的犹里雅城地区,划归他管理。这可是他最风光的时候。他的主政,完全以罗马帝国为首是瞻,为犹太人而言,可称得上是–个十足的「犹太奸」。主历六十六年至七○年,罗马军队攻打耶路撒冷的时候,他竟然与提托(Titus)并肩作战,残杀自己的同胞。
第二十五章记载了阿格黎帕王同贝勒尼切到了凯撒勒雅,向斐斯托致候。在这里,阿格黎帕二世和他同父异母的妹妹-贝勒尼切可是以夫妻的身份造访斐斯托,他如此乱伦的生活,其荒唐的程度真可说是「罄竹难书」了。这位犹太人最后的君王于主历一○○年左右去逝,从此以后,犹太人就真正的成为没有国家的民族,一直到一九四八年五月,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才重新建立现在的以色列国(State of Israel)。
贝勒尼切(Bernice)
贝勒尼切这个名字有「传报胜利的女人」的意思,她是黑落德阿格黎帕一世的大女儿,她有一个妹妹,就是前面一章提到的斐理斯总督所娶的妾-得鲁息拉。黑落德阿格黎帕二世是她同父异母的哥哥。贝勒尼切最初嫁给她的亲叔叔卡尔齐斯王黑落德,二十一岁的时候就守了寡,守寡之后居然跟她的哥哥阿格黎帕乱伦同居,后来拗不过众人攸攸之口,不得已暂时与基里基雅王(King Ptolemy or Polemo of Cilicia)颇肋孟结婚,婚后没隔多久又跑回来跟阿格黎帕二世同居,两个人在凯撒勒雅见到保禄的时候应该是她离开颇肋孟之后。历史记载,贝勒尼切同委斯帕仙(Vespasian)及他的儿子罗马大将提托(Titus)也曾经有过一段不清不楚,不明不白,乱七八糟的艳史。
细看第二十五章,真能够让我们好好的反省什么是自由?什么是自以为自由,却成了不自由的奴役?什么又是真正的自由?以及自由的连带责任。
就保禄而言,他被囚禁两年,如今换了总督,却仍然换不回成为自由人的权利,从这个层面来看,他是不自由的,换句话说,这里所说的不自由,是行动上受到某种程度的限制,那么要是行动没有受到任何限制,是不是可以称为自由呢?
就斐斯托,司祭,长老,阿格黎帕二世和贝勒尼切而言,在某些程度上他们各自都拥有不同层次的权力支配,及裁决定夺的能力,那么要是依照他们的意志,行使他们的权力,达到他们想要遂行的目的,这算不算自由呢?
让我们再看看,当司祭长和犹太人的首领,向斐斯托告发保禄,并请求他开恩,来对付保禄,就是请求他将保禄押解到耶路撒冷,他们好在半路上设下埋伏,将他杀掉。可是斐斯托却说:「保禄应押在凯撒勒雅,我自己不久就快回去;」这样的回答断了司祭长和犹太人首领的企图,这为犹太人而言,是不是自由遭到了限制?
再说,当斐斯托想要讨好犹太人,就向保禄说:「关于这些事,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在那里站在我面前受审吗﹖」的时候,斐斯托是全然自由的表达了他的意志呢?还是他的意志受到了想要讨好犹太人的限制?这时候斐斯托有真正的自由吗?
保禄,看似毫无自由的人,当他回答说:「我站在凯撒的公堂前,我应该在这里受审。我对犹太人并没有作过不对的事,就是你也知道的很清楚。假如我作了不对的事,或作了什么该死的事,我虽死不辞;但若这些人所控告我的,都是实无其事,那么谁也不能将我交与他们;我要向凯撒上诉。 」请问,是他比较自由?还是斐斯托比较自由?
当然,它们都可能称做自由,好像也都带有某种程度上的不自由,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自由呢?事实上真正的自由来自天主,来自天主铭刻在人的良心当中。能够服从良心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正如亚里斯多德所说的,「自由是意志的一项特质,经由真理得以实现。」所以自由必须完成在真理当中,真理正是存在人的良心深处,这个真理就是法律的自然存在。这种自然法律的来源并不是人,然而人却应当服从。这法律的呼声不断地促使人去爱、行善并且避恶,在适当时刻,它便从人内心发出回响,它就是我们的良心,也是人最秘密的中枢、至圣圣所。在这里,人单独的与天主会晤,并且听到祂的声音。它也就是孟子所说的性本善,王阳明悟道的致良知,圣多玛斯强调的智、义、勇、节四枢德,更是耶稣的教导:「上爱天主,下爱世人」的诫命,以及衪在新约中赐给我们新的诫命:「你们要彼此相爱,正如我爱了你们一样。」在衪的诫命中,「自由」因着「爱」而达到最真实的圆满。也唯有如此,在这一章当中,看似保禄是其中最不自由的囚犯,但是他却是一个最自由的人。
近来的社会,颠覆了传统伦理,否定以往不管好坏的一切,完全忽略了以「本身善」(bonum honestum)作为追求自由行动的目标,反而以「用途善」(bonum utile)更或者以「愉悦善」(bonum delectabile) 作为目的来肯定自己的行为(注 1),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前者一下子就陷入了司祭长老及斐斯托所代表的功利圈套,后者早就化作阿格黎帕二世和贝勒尼切纠葛不清的欲望了。提笔至此,心想:「果真肉食者,未能远谋乎?」
注 1: 「本身善」(bonum honestum) 根植于内在本质的美善。
「用途善」(bonum utile) 建立在用途与目的上的美善。
「愉悦善」(bonum delectabile) 求得感观愉悦满足的美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