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圣经》在中国大陆的权威至今已八十来年,喜爱文学的人对这样的译本爱不释手,以致近些年相继出现的几个译本――《现代中文译本》、《当代圣经》、《圣经新译本》、《普通话译本》不仅没有产生相应的影响,而且还受到了排挤。更有甚者,有些新译本到了一些人手里,马上被当作异端烧掉。这因为,一方面,各种异端在中国大陆席卷,特别东方闪电(主要在城市)、旷野耶稣(主要在偏远农村)对教会的伤害,对羊群的搅乱与掳掠,使一些教会带领人变得草木皆兵,死守《和合本圣经》的某些章节,甚至死扣字眼——防止异端的侵扰本是好的,若把不是异端的观念、理解等当作异端,难免带来教会内部的纷争,或分裂;另一方面,太多的基督徒认为,《圣经》都是圣灵默示的,所以一个字也不能改动。将《和合本圣经》当作原文,或者当作偶像译本,以致这近百年来,出现不了或不能出现另外好的、或对《和合本圣经》有补充的译本,这实在令人深思。 我曾参与过一段时间的《圣经》工作,那工作量、译介人员对原文认真的态度、对各个版本的阅读与借鉴、对当代汉语变化发展的研究、以及各人的恩赐之间的搭配与合作,是我以前没有想到的。因为我也曾是一个死守《和合本圣经》的人,我一遍一遍地读,被里面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句话,甚至每一个标点所吸引。我一向认为,《和合本圣经》毫无瘕疵。但是,当我站在译介的角度,观念就完全变了,并且明显感觉到了《和合本圣经》的瘕不掩瑜。据我所知,各个英文版本《圣经》能到今天,多少人为之付出一生并摆上自己的性命不说,光1611年钦定本出版到1901年美国标准版出版之间,翻译人员、修订人员、编辑人员等就作了不下522次的努力,到1985年,《圣经》的译本、改进的版本、单独的释义本,总数达到1240种。这样一来,就可知道这独一的一本《和合本圣经》的“力不从心”了。 《和合本圣经》的确是一个很好的译本,它在许多方面给过我造就。我想,这是因为有神的工作在里面,并且神通过这个版本极大地祝福了他自己的话语。况且这个译本,是给二十世纪初刚刚兴起白话运动的中国的一份最好的礼物。可以说,白话运动做得最彻底的不是鲁迅,也不是胡适、李大钊、梁启超等,而是这本《合和本圣经》。作为一部文学作品,它的确毫无瘕疵,远远胜过鲁迅的《阿Q正传》、《狂人日记》。当然,这是不可比拟的。因为《圣经》不仅是一部文学书,更重要的,它是一部史书,是上帝的话语,是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 中国是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我满心希望大陆出现多种译本,别说追上英文版本,达到1240种,只要有适合更多阶层的人阅读的好译本就能够以飨各种需要的人群了。 就我所知,中国差不多以两亿文盲的大数目和世界人民一起迈向了二十一世纪。我希望这个好的译本能覆盖这两亿文盲,虽然他们不能读《圣经》,我们有义务让他们能够听到,并且能够听得懂。还有八千万0—6岁的婴幼儿,更多的中小学毕业生,这些个好译本我希望也能顾到这批人。 很多人反应,《和合本圣经》根本看不懂,甚至做了很长时间基督徒的人也有同样的看法,这除了与是否经常阅读、是否有圣灵引导等原因有关外,其中较重要的,是《和合本圣经》的曲高和寡。它的确高雅,高雅得不能一下抓住那些看惯了报纸电视卡通的人民大众的阅读心理。在有些关键地方,为了美的需要而使里面的源信息模糊了,或者根本就变化了。这种翻译的不够准确,或者根本误译的地方造成了一代一代地误传。当然,更主要的,是这近一百年来,语言本身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的确,语言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快速的社会变化影响着世界上如此众多的语言,汉语言也不例外——使七、八十年前的人一看就能明白的通用语言,在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看来,却成了深涩难懂的古老词汇。很多人以为,《圣经》就是要让人读不懂的,如若读得懂,就不能称为《圣经》了。这不是四十多位《圣经》作者的意思,更不是上帝的意思。 当《汉语大词典》不断收入新词的时候,再来读《和合本圣经》,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除此以外,我们真的需要另外的译本。很多国家一般都有两种以上的译本被不同需要的人们使用,或者被同一个人轮流使用。我们读和合本的同时,也研读一下其它新译本,也许会使我们在有些怎么读也不明白的章节上豁然开朗。所以,我认为,拒绝适合当代人口味的新译本的人应该转换观念,不要一味地拒绝,以致成了那些想读通俗读本、却读不到的人们的绊脚石。 《和合本圣经》的确,是一本已经树立了极大权威的书,也配这样树立起它应有的权威。《和合本圣经》得到如此高的评价,以致于它不知不觉成为另外译本的绊脚石,使一个“好的”阻拦了另外多个“好的”、或“更好的”。 作为《圣经》原文的希腊语、希伯莱语和亚兰语,与中国古代汉语一样,几千年前的文化背景、历史、通用语要转换成各种各样的现当代语言,的确有一些困难。通过多个国家、多少个时代的变更,有些给予某些词以特定语境的圣经时代文化背景已经不复存在。这就需要翻译工作者不断地辛勤努力,扎根于源语言,来理解源语言符号系统所包括的所有经验世界,通过译介的手段,把它转换成接受者语言,并用接受者可以理解的话语系统将所有信息再现出来。 为了更明确地说明这一点,说明新译本出现的重要,我想着重谈谈汉语里“信仰”、“信念”、“信心”在《圣经》里所蕴含的涵义。 《和合本圣经》中,“信心”是一个有争议的词。整本新约,有243处用上了“信心”,可以这样说,应该用“信仰”、“信念”或其它语词的地方都用成了“信心”,结果造成多处概念混淆。 有意思的是,这三个词在希腊原文里大都用这同一个词:πίστιν(名词、4102,信心,信仰等),翻成英语则是“faith”,但为了上下文的需要,英语有时也作一些改变,除了翻成“faith”外,像《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以下简称《NIV》就又翻成了:believe、belief、faithfulness、trusted等。而《和合本圣经》,它翻成“信”100次,其次是信心94次,再就是“真道、信德、信靠”等。 查阅《汉语大词典》,“信心”有三种解释,一、诚心。二、虔诚信仰宗教之心。三、相信自己的愿望或预料一定能够实现的心理。但《汉语大词典》绝不能成为我们译介《圣经》的依据。 “信心”的相反意思是“疑惑”或“不信”。 在神学里,“信心”应包含这样明确的意义:从里面生发出来的、对天父上帝或耶稣基督的一种心灵和情感的赞成与依靠,包括对他的权能、大爱、荣耀与国度的认识等。在茨尔特尔语中,“信心”翻译成“用心紧紧抓住神”。 所以,在《圣经》中,很多涉及到神国度、权柄、与荣耀的地方,涉及到一个大的能力,希腊原文的“πίστιν”就应翻成“信心”。当然,具体的译介,仍然要看上下文。 如太8:10 [和合本圣经] 耶稣听见就希奇,对跟从的人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么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没有遇见过。” 明显地,“πίστιν”就应当翻译成“信心”,因为百夫长知道了耶稣的权柄与权能,百夫长不仅能够意识到自己的不配,意识到只要耶稣的一句话,他的仆人就会痊愈,而且还通过官长和士兵的关系、主人和奴仆的关系,意指耶稣和在他权能下的人的关系。 《普通话译本》将这里的“πίστιν”译成“信仰”,还有些《圣经》译成“信德”,我认为都是不太准确的。 还有一处,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一处—— 罗1:17 [和合本圣经] 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为了理解的方便,我同时也选一份英文: Romans1:17 [NAS] For in it {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is revealed from faith to faith; as it is written, “But the righteous {man} shall live by faith.” 希腊原文的三个“πίστιν”,在《和合本圣经》中都翻成了“信”,英语[NAS]版则是三个“faith”,但若仔细查究《圣经》新旧约,查阅上下文,就意识到这三个“信”实质上包含着三个不同的涵义,第一个“信”重在所信过程的起始。第二个“信”重在终点,即我们所信的全部,显然,是“信仰”的全部内涵。第三个“信”,则既包含了“信仰”,又包含了“信心”。《和合本圣经》对这三处的翻译采用的是同一个“信”,这么密集的信息用同一个“信”无疑增加了理解的难度。我个人则倾向于让这三个“信”各自回到自己的落脚处,第一个“信”可以译成“信心”,第二处译成“信仰”,第三处,因为既包含了“信心”,又包含了“信仰”,将它译成“信”就使它有了更广阔的内涵与外延。 英语版的[TLB]就作了这样的尝试,将第三个“faith”翻成“trusting God”,虽然看起来弱了些,但比那些背得滚瓜烂熟、又不解其意的传统译本强许多。的确,“我们为其翻译的读者所使用的与可以接受的形式,优先于传统上可能更加有权威的形式。” 《普通话译本》把三个“信”都翻成了“信仰”,却又显得不够谨慎。 我建议将罗1:17译成:神的义就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本于信心,止于信仰,正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这样,第一次接触《圣经》的人,一看就明白了,并且一下抓住了“信心”、“信仰”、“信”这三个词所要表现的不同层次,也清楚了它们的所指与能指。 其实无论内涵,还是外延,“信仰”与“信心”都属于不同的层面。 查阅《汉语大词典》,“信仰”一词是这样解释的:对某人或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极度相信和尊敬。这样解释“信仰”显然是不够的,增加了太多情感,又漏掉了我们常常指说的概念部分。“对某人或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极度相信和尊敬”,我们把它换成是对“信奉”的解释也不错,甚至可以换成另一个词:迷信。我认为,“信仰”首先要有对象,我们信仰的对象即是天父上帝、或耶稣基督,其次它还包含有虔诚、虔敬,最后也是最能与“信心”、“信念”区别开的,它是个人或团体对宗教理性态度的总概括。当谈到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对所信对象的总的态度的时候,往往用“信仰”来概括。如:他是一个有信仰的人。听者就会明白,他这个人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他整个的生命一定活在他所信仰的这个原则里。如果说:他是一个有信心的人,或他是一个有信念的人,就完全不一样了。 “信念”在中文中使用的频率也极高,以致于谈到“信仰”、“信心”的时候不能略去“信念”不谈。《汉语大词典》对“信念”这样解析:一、自己认为可以确信的看法。二、坚信不疑的想法。有人认为,“信念”的对象侧重于客观性事物,“信心”则侧重于主观性自己、人的事物。这就使“信念”与“信心”有了非常多的意义交叉。其实不是这样,“信念”重在观念,与“信仰”一样,属概念范畴,“信心”重在情绪,属情感范畴。如果一个画家要用三种颜色表达他对“信仰”、“信心”、“信念”的理解,我想“信仰”最好用蓝色,它是蓝天的颜色,它就像一个目标吸引着我们。“信心”则是红色,因为它与生命密切相关,而且是从生命里生发出来的。“信念”则是黄色,因为它有一点强烈,也有一点刺眼,最主要的,它所处的位置在“信仰”和“信心”的中间地带。我这样把它们涂上不同的色彩,正是为了说明它们里面所蕴涵的细微差别,使这三者根本不能混为一谈。所以,我再说,罗1:17中的第一个“信”用“信心”,第二个用“信仰”,第三个用“信”,就是符合原文意义的了。 又如彼前1:21 [和合本圣经] 你们也因着他,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又给他荣耀的上帝,叫你们的信心和盼望都在于上帝。 这里的“信心”,其实指的也是“信仰”。下面有一个很明显的例子。 哥前13:2 [和合本圣经] 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 这里,既出现了“信”,又出现了它的修辞“全备的”,是再清楚不过了,“全备的信”合起来,希腊原文是: 3956 4102 π?σαν τ?ν πίστιν 英文 all the faith 中文 全 信仰 “πίστιν”指的不是单纯的“信心”,也不是单纯的“信念”,而是全部的“信仰”。所以《和合本圣经》将它译成“信”,就丢掉了很宝贵的信息。用“信”来取替“信仰”,就像用一个杯子接替满桶的水。不过,有几个新的中文译本也感到了和合本翻译的欠缺,作了一些改动,但仍是不够的,如: [现代中文译本] 我即使有讲道的才能,也能够洞悉各种知识、各种奥秘,甚至有坚强的信心能够移山倒海,要是没有爱,就算不了什么。 [当代圣经] 我即使有作先知讲道之能、又明白极深的道理,而且学问渊博,更有足以挪移山岭的信心,却没有爱,我仍然一无是处。 普通话译本因为比较笼统,把整本《圣经》凡是有争议的地方都用上了信仰,所以在这里正好用对了。 我还看到了另外的译本,在本节里,将“信”译成了信念。 现在我们换一个角度,上面我们大都是站在语法学的基础上;译介《圣经》,重要的不是语法学,而是语义语境,是它的语言赖以依存的真实意义和语言背景。因为说到底,语法是固定的,是死的,而语义语境是活的,是要用我们的全部经验、全部智慧与全部情感来推动的。我们可以回想一下《圣经》,当耶稣道成肉生,在拿撒勒长大,与他的门徒一起吃,一起住,一起行走与休息,宣告神的国度来临,行神迹,医病,赶鬼,最后被钉十字架,而死而复活,耶稣的这一切,成了《四福音》的描述中心。犹太人等了四百多年,他们等的是“弥赛亚”,是“救赎主”,是将以色列人、他们的先祖带出埃及、过红海的那位大能者,他们不相信这位和他们一样需要吃需要喝,需要穿衣睡觉的木匠的儿子耶稣,就是他们等的那一位,连施洗约翰被关进监牢,处于极度软弱的时候也开始疑惑,不信圣灵像鸽子降下、落在他亲自施洗的人身上的耶稣,不信这位眼睁睁看着施洗约翰关进监牢也不管不问的耶稣,竟是大能的“弥赛亚”,便派遣他的门徒来,问耶稣:那将要来的是你吗?还是我们等候别人呢?耶稣只是平淡地说:你们回去,把所听见和看见的都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风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太11:3-6)。整个《四福音书》都回响着耶稣作为神的独生子顺服父神、荣耀父神的足迹,同时又回响着太多不信的声音。但是,当耶稣死而复活,当神的同在不再以肉身,而是以圣灵的形式同在,当人类由《四福音》时代进入《使徒行传》时代,人对神的“信心”,或“信念”,对耶稣的因为他医治了难医的病症而仅作神迹看的“相信”,吃饼得饱的“相信”,开始向真正的“信仰”转变,向一个比较大的目标转变,变成全心的侍奉,变成深信不移,变成追随,甚至愿意舍命来追随。所以,我认为,在翻译《四福音》的时候,涉及到“πίστιν”这个词,尤其要谨慎,在那些以为是“信心”、或“信仰”的地方,或许仅仅是一个“信念”。而从《使徒行传》开始,门徒们已清楚知道了耶稣与他们的信仰的关系,甚至耶稣就是他们的信仰,是他们的《旧约》和《新约》,也是他们永远的盼望,所以就较少涉及“信念”,更多的是“信心”和“信仰”。 有了这样的《圣经》背景,我们再来探讨何时用“信心”,何时用“信念”,何时用“信仰”,就又多了一层参照。因为我们不仅要以今天信徒的眼光来看这些词,更要通过福音书的作者和当事人的实际处境来理解与分析。 当耶稣医病赶鬼的事迹到处传扬,太多需要医治的病人拥挤到人群中,有的在路上等了好多天,因为不知道耶稣什么时候能来,他不像地上君王的出行,都有一个时间表,有随行的人群车辆,他只顺服圣父的带领,所以没有人知道他今天在加利利湖边,明天是否一定到离加利利较近的迦百农,哥拉讯,伯赛大,还是到他的家乡拿撒勒,谁也不知道,他的门徒也不知道。那些需要医治的人成天在路上等啊等,好不容易等到了,还不知道是否能和他说上话……总之,《圣经》里出现了太多的医治,在医治与被医治中,出现了太多的词“πίστιν”(4102),有的慕名而来是因为,他们能认识到,耶稣是由上帝那里来的,因为若不是上帝同在,他所行的神迹无人能行(约3:2);如若有这样的看见,当涉及到“πίστιν”(4102)时,就必须翻译成“信心”,或“信仰”。如路17:11-19所记载的,耶稣进了一个村庄,同时医治了十个需要医治的长大麻风的,只有一个回来归荣耀与上帝,耶稣就对那人说:你的信救了你了([和合本])。这里的“信”显然指的不是“信念”,而是“信心”,是“信仰”层面的“信心”,是归荣耀与上帝、并感谢耶稣的“信心”。 但有的慕名而来仅仅因为一个意念,或信念:他治好了别的麻风病,肯定能治好我,他可能就是一个专治麻风病的等等。如若持这样的想法,涉及到“πίστιν”(4102)时,就不能翻译成“信心”,更不能译成“信仰”,只能用“信念”。如:太9:20-22、可5:25-34、路8:43-48这三处,所记载的那个患血漏病的女人,她看了很多医生,花尽了所有积蓄,病仍是没有好,后来听见耶稣的事,就在心里想,只要摸一摸耶稣的衣裳,病就会好。她根本不知道她所摸的是神,是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当耶稣知道这事后,那妇人本想隐藏却不能隐藏,吓得恐惧战兢。从这里可知,耶稣说的“你的信救了你”(—— [和合本圣经] 太9:22、可5:34、路18:42)中的“信”,应当指患血漏女人的那一个“信念”,而不是“信仰”[普通话译本],更不是“信德”[牧灵圣经](——天主教)。[吕振中译本]、[恢复本]仍旧沿用 [和全本] 的“信”,以及[现代中文译本]、[当代圣经]译成“信心”也不恰当。 要注意的是,这三处的“πίστιν”(4102),[圣经新译本]、[雷同圣经]、[杨颈秋第1稿]时而译成“信心”,时而译成“信”。这种不够谨慎的翻译的确是那些打算弄出好的《圣经》译本的个人或翻译团体理应避免的。 当然,这样的例证还有很多,本文我只是将这个问题提出来,仅仅希腊原文“πίστιν”(4102)一词,何时译成“信心”、“信仰”、“信念”,或“信德”、“真道”等,都不能生搬《汉语大词典》、《辞海》,和各种各样的语法学读本。 问题就出在这里,《圣经》上所特有的,中国所依据的词典和语法读本又都没有用,这时,我们到底以什么为依据,到底应该听谁的?我的意思是,语言学应优先于语法学,因为语法学仅仅涉及到了词类的运用、词的变化及词在句子中的功能的确定用法,而语言学涉及的是文学史、语言史、文学体系及与文学或使用于文学的语言有关的文学研究。如果语言是交流信息的手段,那么语言和语言学形式也终究是方法,而不是目的本身。所以,最终决定用哪一个词,哪一个句子,哪一种文本方式,还要取决于两种语言(源语言与接受者语言)的语境语义是否可以转换,信息是否可以明确传达,是否不易产生误读,上下文及整个文本是否前后一致,《圣经》的文学性是否成为突现《圣经》真实性的有力武器……。每一个单元都不是单个的――词,句子,段落,文本,以及所蕴含的语法结构与语义学意义;这就使我们不得不对两种语言采取谨慎认真同时也是开放的新态度。 每种语言都有其自身的语言天分,也就是,造物主创造语言时加在这一完美语言上的救赎恩典,翻译者的责任即是将这种语言的恩典通过翻译手段突现出来。既然每一种语言都是完美的,如果出现了理解的缺憾,就必须在分析、转换、重构、检测等各个环节找原因,看这个缺憾到底丢失在哪个环节。我们知道,《圣经》的源语言是希伯莱语、希腊语和亚兰语,当很多译本把英语、法语、西班牙语等次源语言当作翻译依据,这样,出现信息丢失就在所难免。不过,只要立足原文,认真查阅原文,这样的丢失即可避免。 我最后还想说的是:每种语言都活跃在它自己的文化背景、它自己的历史、它自己的过去、现在与将来中。我上面提到的信心、信仰、信念,虽然大都出于希腊原文的“πίστιν”(名词、4102),如何发现它们细微的差别,如何准确地转达它的真实意义,这不仅需要我们转变观念,同时也需要极度的仔细,将翻译的侍奉由语言翻译转到为人翻译,最终深知自己正在翻译的是神所默示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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