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申神父特别针对“福传工作”作了解释:在这里有两个西文名词,一是Mission,另一是Evangelization,后者中译是“福传”、“传教”、“传福音”。前者中译应为“使命”,然而事实上却也由“传福音”、“传教”、“福传”译出。之所以如此,因为教会的使命实是“福传”。所以必须对此有所认知。 “使命”或“福传”的工作究竟是什么。事实上在梵二之后,对此问题变化很大。梵二“教会传教工作法令”是在一九六五年颁布的,按照这个法令,传教工作即是“向外邦”传福音,所以法令的西名简写是(Ad Gentes),意即“向外邦”,西名是法令开头的两个字。为此,教会的传教工作限于宣讲耶稣基督(归化外邦人),建立地方教会。至于教会中其它工作,如牧灵,以及合一运动等等都非此一法令所要讨论的工作。至于为了传教,开办的爱德与教育事业只是准备传教而已,并非传教工作本身。因此,有了所谓直接传教与间接传教的说法。这是一九六五年的教会使命观,大概由于当时非常关心传教区的活动,特别讨论向外邦传福音。 无论如何,福传工作不再限于宣讲基督,引人悔改与相信,接受洗礼与加入教会。过去的那些慈善与教育事业,教会都应作为传播福音来从事,这虽然是一大课题,不过却是新挑战。从此直接传教与间接传教的区分都该受到淘汰。圣经所启示的使命是出于天主本身的工作,是基于天主圣三的真神所开始的。天主是一位派遣的神,在旧约中他是派遣使者、先知与领袖来传达他的信息与完成他的使命(路4:17-19,若16:8-10)。 A、亲自将天主的使命带到全世界天主的整个创造与救恩的工作,即是三位一体在派遣的工作: 1、天主是派遣的主动者,他派遣自己的独生子耶稣降世来完成他对人类救恩与慈爱的使命(路19:10。迦4:4-5)。 2、圣子耶稣就是被派遣到世界上来完成天主使命的拯救者。被拯救的人类可以藉着耶稣与天主合好,并且享有儿子的福分(若1:16,弗2:16-17)。耶稣到世界上来完成天主派遣的使命,同时他在世的时候派遣12门徒及72弟子去传扬天主的福音(谷6:7-13,路1:1-20)。真正的派遣工作的开始是在耶稣复活以后,那就是圣神所赐新生命与新时代的开始。 3、圣神的工作是整个天主使命中的中心思想。整个教会派遣工作是在五旬节后开始的(宗2:17,21,38,41,42)。 B、派遣的使命与动机: 1、教会的产生是出于天主在耶稣所完成的工作中。因此派遣产生了教会,而不是教会产生了派遣,故教会就是成为建立神国的派遣工具。所以,因着派遣的成就而相继产生教会,代代持续(宗2:47,14:27,16:5)。 2、信徒与基督的团体,为了要遵从天主的旨意以及耶稣升天时所吩咐的最大使命的教训,他们就发动派遣的工作(宗1:8)。 3、因为耶稣为信他的人做了派遣的范本,都是出于天主的慈爱与恩典所结的果子。所以,因着主的爱激励了信他的人。故派遣的工作是免不了的(格后5:4-15)。 4、信主的人都是耶稣以重价赎回来的,所以,我们不要为自己活着,而是为主活着。何况我们都欠了福音的债,故我们信主的人要为主传福音(罗1:14-15,格前6:19-20)。 5、为了那些没有耶稣生命的人,更要为了学习耶稣的慈爱、怜悯的榜样,基督徒要传福音救灵魂(玛9:36-38,路16:27-28)。 6、为了耶稣第二次来临,所以信徒们必须加紧传扬主的福音,直至地极(玛24:15,宗1:8)。 7、为了我们生命的短暂及使命的重负,所以更要传福音(弟后4:5-6,斐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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