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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全书注释:致格林多前人书(2)
来源:方济各会思高推广中心 作者:吳素賢 日期:2012年05月18日 访问次数:

经章节:格前五~七
 

释义:参阅《伴你读保禄黄怀秋着》、《信仰旅程NO.35 思高圣经学会出版》

综观:保禄就三件伦理上的败行:格林多教会乱伦行为、诉讼行为、与娼妓结合,提出他的教导,教导信友如何重视基督徒与主的关系、身份,善用身体,以光荣天主。

接着回答婚姻和独身的问题,保禄推崇独身,但就一般婚姻,劝勉人已婚者,不可亏负对方。

三件伦理上的败行(五1~六20):首先,针对有人与继母姘居之乱伦(五1-13)的事实。应采取之对策为从团体中除去,劝导信友度圣洁生活,有如无酵饼,除净酵母。若只是公开自称为基督徒,仍淫荡、贪婪、拜偶像、酗酒等,则应开除其教籍。接着,有关信友间的争讼(六1-11),在外教人前提诉。指责基督徒是预定为审判世界的,所以信友间不当争讼,应度圣洁生活,如此才能度天主的国。最后,有关与娼妓结合(六12-20),凡属于基督的人都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预定为复活的。因此信友的身体是神圣的,性的淫乱行为直接亵渎身体,因此基督徒应远避淫乱,以自己的身体来光荣天主。

婚姻和独身的问题(七1-40):关于婚姻,保禄认为不婚最好(适用于未婚者),为免淫乱可以结婚。既结了婚,不可彼此亏负。有关信教前的混合婚姻,配偶中一方为信友,一方不是,不信的一方可因信的一方而成为圣洁;或不信的一方求离去,信的一方的婚姻就不受拘束,可再行婚嫁保禄推崇独身,但也认为各人就其蒙召而生活。
 

与主交谈:
我是否以身为「基督徒」的身份为荣,谨慎自己的言行?在日常生活中,我宁愿吃亏,成就他人,或是为自己的权益争取到底?在性的价值观混乱的社会中,我怎样认清性的正确知识?怎样保护自己的(未婚、已婚)贞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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