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浏览牧灵圣经网站.
logo
网站导航
热门关注
随机推荐
当前位置:牧灵圣经首页 >> 圣经培训 >> 每日福音 >> 浏览文章
2010年6月11日路加福音15:3-7
来源:注释:思高圣经推广中心 作者:经文:牧灵圣经 日期:2010年07月13日 访问次数:

路加福音15:3-7

3于是他为他们讲了这个比喻:

    丢失的羊

    4“你们中有人养了一百只羊,其中一只丢失了,他难道不会把九十九只留在荒野,而去找那迷失的一只,直到找到为止吗?

    5找到后,他欢欢喜喜地把羊扛在肩上,返回家里,

    6请朋友邻人前来说:‘与我共同快乐吧!因为我找回了迷失的羊!’

    7我告诉你们:同样地,对于一个罪人的悔改,天上的喜乐胜过拥有九十九个不需悔改的义人。

釋義

這段福音是耶穌提升傳統猶太法律的第二和第三個例子。傳統規定「不可姦淫」是禁止一切姦淫行為;耶穌指出姦淫的行為已是最後的惡果,「不可姦淫」這戒命真正的圓滿,在於根本地驅除一切不潔的思想和慾念。因此,如果「眼、手」(或任何一個器官)引人陷於這樣的罪惡,都應毫不猶疑地除掉,所以耶穌說:「倘若你的右眼……右手使你跌倒……」「剜出它來,從你身上扔掉」。耶穌提出如此嚴厲的教導,目的在於說明應不惜任何代價爭取永遠的生命。

「誰若休妻,就該給她修書。」出自梅瑟的法律(申二四1-4),原意是為保護婦女,得到休書的女子便有「自由」可以再嫁。耶穌時代,這條法律被嚴格執行,但耶穌完全反對休妻之事,強調婚姻是不可解除的。「姘居」就是「奸淫」的意思,在法律上是指假的、無效、違法、不規矩的婚姻。耶穌教導婚姻的不可拆散性,沒有任何例外的可能。

反省

身為基督徒的我,如何面對當前社會錯謬的情慾價值觀?

婚姻是天主祝福的聖事,我了解婚姻聖事的真義嗎?

祈禱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2010年6月10日玛窦福音5:20-26
下一篇:2010年6月12日路加福音2:41-51 (圣母无玷圣心)
发表评论

Copyright 2006 牧灵圣经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