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15:1-3,11-32
1那时税吏和罪人都来找耶稣,想听他讲道。
2法利塞人和律法经师私下议论说:“这个人竟接待罪人,还跟他们吃饭!”
3于是他为他们讲了这个比喻:
11耶稣又说:“某人有两个儿子。
12那小的对他父亲说:‘把我应得的一份家产给我吧。’父亲就把家产分给两个儿子。
13小儿子不久收拾好一切,去了远方,在那里过着挥霍无度的生活,耗尽了他的钱财。
14他挥霍尽一切后,那地方正闹起大饥荒。他穷困无助,
15去投靠当地一个居民,被打发到田里放猪。
16他饿极了,恨不得拿猪食来填肚子,却没人给他。
17他反省自问:‘我父亲有那么多佣工,口粮富足。而我却在这里快饿死了。
18我要动身,回到父亲身边,对他说:父亲!我得罪了天,也对不起你。
19我不配再做你的儿子,请把我当作你的一个佣工吧。’
20于是他动身回父亲的家去。
他还在远处时,父亲看见了他,就心生怜悯,跑过去搂住他的脖子,热情地亲吻他。
21儿子对他说:‘父亲,我得罪了天,也对不起你,再不配作你的儿子了。’
22但父亲吩咐仆人说:‘快拿最漂亮的长袍给他穿上,拿戒指戴在他手上,拿鞋子给他穿。
23去把那只小肥牛宰了。我们要庆贺一番:
24因为我这个儿子,死而复生,失而复得了。’于是,他们开始欢庆。
25那时大儿子正在田里。当他回来,走近家时,听到奏乐歌舞声,
26就叫来个仆人问是怎么回事。
27仆人告诉他:‘你的弟弟回来了,你父亲见他平安无恙,叫人杀了小肥牛庆祝。’
28大儿子生起气来,不肯进门。他父亲出来请他。
29他跟父亲抱怨:‘你看我为你苦干这么多年,从不违背你的命令,你却从来没为我宰过一只小山羊,让我和朋友欢庆。
30而你这个儿子在娼妓身上花尽了你的财产,他一回来,你倒为他宰了一头小肥牛!’
31父亲就说:‘我的孩子!你一直和我在一起,我所有的都是你的。
32但是现在你弟弟死而复生,失而复得,我们欢乐庆祝是应该的!’”
释义
这是大家都耳熟能详的故事,连许多非基督徒也透过戏剧或绘画对这比喻有所认识。这个比喻出现在路加福音第十五章,在此之前还有两个比较「短小」的比喻:「迷失的羊」和「失去的小钱」。耶稣讲这三个比喻的目的是回应当时的人指责祂「和罪人结交,又和他们一起吃饭」。
耶稣的话教导人们:对于「罪」,天主最后的答复并非「正义」,而是「怜悯」。浪子的哥哥所代表的就是他自己(或当时一般的犹太人)以为的正义(参阅:路十八 11-12),就他的立场而言也是「对的」。但是天主比人的心大:天主能够,也愿意宽恕。而且当天主宽恕时,感到十分喜乐,就如同祂因自己的创造而喜乐一般。
反省
天主的仁慈是否和我的「正义感」有所冲突?这个比喻给我什么启示?
犯罪是人的本性,宽恕是神的本性。我是否愿意被天主提升,逐步超越自己软弱的本性,迈向成全的天主性?
宽恕得罪自己的人,其实是使自己真正得到释放。我愿意宽恕他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