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12:8-12
8我告诉你们:凡是在人面前承认我的,人子也会在天主的众天使前承认他。
9但谁在人面前否认我,他也将在天主的天使前被否认。
10如果以言语顶撞人子,可得原谅;但亵渎了圣神的,就得不到宽恕。
11若有人将你们押解到会堂,或地方权贵和官长面前,你们不必忧虑怎么辩护或该说什么。
12因为圣神在那个时候会教给你们应说的话。”
释义
今日经文延续前一日耶稣的谈话。耶稣鼓励门徒们,信任天主是主宰,即使可能受到灾难与考验(路十二4-7),仍要放心大胆传扬福音。首先(8-9节)耶稣强调在人前承认祂的,即使有现实的困苦考验,将来在永恒的审判中,必要得到人子的支持与肯定。
接着是有关「亵渎圣神」的经文,三部福音都记载了相关的经文(路十二10;谷三28;玛十二32)。这段经文大概是指真正见到和体会天主作为的人,却故意违背自己的良知,拒绝接受耶稣,拒绝天主的救恩,这就是亵渎圣神,天主的仁慈也就无法施行在他身上了。
最后两节经文(路十二11-12)反应初期教会时代基督徒为宣讲福音受迫害的场景,劝勉基督徒们要依靠圣神的扶助,必能战胜世间权势的压迫。
反省
我相信天主是世界真正的主宰吗?我是否认为耶稣的福音真理,比世间的价值,社会的压力更为重要?
圣神是人心内的天主。我是否重视我的基督徒良知?遭受考验时,我是否呼求并聆听圣神的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