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你们不要认为我是来废除梅瑟的律法和先知的教诲的。我不是来废除,而是使其更完美。
18我实在告诉你们:直到地老天荒,律法上的一点一划都不能变动,皆要一一实现。”
19“如果哪个人违背了诫命中最小的一条,还教唆别人同样的违命,他将是天国中最渺小的;但谁若照着律法去实行,还教导别人也去实行,这个人在天国里要成为非凡的。”
释义
「法律」和「先知」代表全部以色列祖传的信仰遗产(基督徒的「旧约」),耶稣申明,祂不是来废除旧约,而是来成全的。 「一撇」是希伯来文最小的一个字母(相当拉丁的「i」字母),「一划」是区别一个字母与另一个字母所有的钩或撇等记号;耶稣借这种说法强调,任何来自天主的法律都不会失效,若有人废除它,也这样告诉别人,这种人将成为最小的,意思就是毫无价值;相反的,遵守这些教训的,也这样训勉人的,才真正成为天国子民。
在这个申明之后,福音经文列举耶稣提出的六个例子,具体说明基督徒该如何超越经师与法利塞人所强调的法律与习俗,这也是以后几天的福音经文(玛五21 -48)。
反省
我如何面对教会的教导?如何面对教会对于具体基督徒生活实践所制订的规条?
我在生活中只遵守法律的「规则」而已?还是明白为何要遵守法律?
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