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世界之光
12耶稣对众人说:“我是世界之光。跟随我的会得生命之光,不在黑暗中走。”
13法利塞人对他说:“你在为自己作证,你的言词不足信。”
14耶稣说:“即使我为自己作证,我的证词也是值得信赖的;因为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你们不知我从哪里来,要去何处。
15你们凭人的标准来判断,我则不判断任何人。
16我若判断,我的判断也是正确的。因为我不是独自判断,派我来的父与我同在。
17你们的律法上写着,两个人的见证才是有效的。
18现在我为自己作证,那位派我的父也为我作证。”
19他们就问:“你的父在哪里呢?”耶稣回答:“你们不认识我,也不认识我的父。如果你们认识了我,就会认识我的父。”
20耶稣在圣殿的庭院里讲道时,说了这些话。没有人逮捕他,因为他的时辰还未到。
释义
这段经文延续若望福音第七章,耶稣在圣殿过帐棚节期间与法利塞人的辩论;若八1-11所叙述的「怜悯淫妇」的故事应该是后人安插进来的经文。福音作者透过辩论的推展,给读者解释「耶稣见证的合法性」。
以色列人庆祝「帐棚节」以纪念祖先四十年在旷野漂泊流徙的救恩经验,当时天主以云柱(白天)与火柱(夜晚)引导以色列子民安全进入「福地」。如今耶稣宣称「我是世界的光」,无疑地是把自己比拟为旧约中的天主,帐棚节因此而有了一个新方向,说明耶稣就是引导世人的救恩之光。这种宣告超越犹太人的了解范围,他们因此大感震惊,认为这是对传统信仰的挑战。
梅瑟法律规定任何事件必须有两个见证人(参阅:申十七6;十九15),不仅要求他们说法必须一致,而且他们各自所说的「事实上」也必须是真的;然而如果他们的说法不一致,则其见证就会完全失效。耶稣强调天父和祂自己都是真实的见证,而且见证是一致的,说明「耶稣是世界的光」。
反省
信从耶稣并跟随祂,必在光明中前进。我的生命是否要行走在光明中?
我的生命能够成为耶稣基督的见证吗?
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