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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5日路加福音16:9-15 (常年期第31周星期六)
来源:注释:思高推广中心 作者:牧灵圣经 日期:2011年11月07日 访问次数:

9我告诉你们,要用不义的钱财去结交朋友,等到钱财无用时,那些朋友会迎接你们到永久的居所。

10谁在小事上忠信,在大事上也必会忠信;谁在小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必不义。

11如果你们在世俗的钱财上都不忠信,谁又会把真正的财富交托给你们呢?

12倘若你们对别人的财富都不诚信,谁又敢将真正属于你们的交给你们呢?”

13“没有一个仆人能同时伺侯两个主人:他或是讨厌这个,而喜爱那个;或是依附这个,而轻视那个。你们不能在服侍天主的同时,也为金钱卖命。”

14法利塞人正是喜爱金钱的,听了这话,就嘲笑耶稣。

15耶稣对他们说:“你们在人前自充义人,但天主知道你们的心;在人群中受重视的,在天主眼中则显得丑恶。”

释义

 本日福音是昨日「精明管家」的比喻的后续发展,共分为两段:首先是耶稣继续教导门徒如何正确地面对财物;接着听到这些谈话的法利塞人轻视的反应,以及耶稣因此而对他们提出的警语。

 在福音前半段当中,耶稣讲述三个重点。第一个是正确使用「不义之财」来「结交朋友」,意指用现世的一切可能性来换取永生的天国;第二是说明在小事上「忠信」,具有极大的价值;第三指出财富的危险,强调人应该事奉天主在一切之上。

 福音的后半段,描写爱财的法利塞人轻视耶稣的教训。按犹太传统,财富是天主对敬虔守法之人的祝福(参阅申廿八1-14),然而耶稣却稣警告他们:「天主知道人心,人看为崇高的事,在天主看来却是可憎。」

反省

我在小事上忠信吗?

 耶稣曾说:「你的财宝在那里,你的心也必在那里。」(玛六21)我是一个爱钱财的人吗?

 只有天主才是人应当事奉的对象。在我的生命当中,我是否把那些事物「偶像化」了?

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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