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你们既然认识我,你们也将认识我的父。从现在起,你们会认识他,而且你们已见过他。”
8斐理伯也对他说:“主呀!请把父显示给我们看,我们就满足了。”
9耶稣回答他说:“斐理伯,我跟你们在一起已经这么久了,你还不认识吗?谁看见我,就看见了父。你为什么还要求说‘把父显示给我们看呢?’
10难道你不信我在父内,父在我内吗?我所教诲你们的话不是出于我自己,在我内的父做他自己的事业。
11我在父内,而父也在我内;你们该信我的这些话,或者至少因我的事业而信吧。
12我实在告诉你们:信了我的会做我做的;甚至要做比这些更大的事,因为我要到父那里去了。
13你们奉我名而求,不管求什么,我都会成全,为使父从子身上受到光荣。
14奉我名的,不论你们求什么,我都会成全。
釋義
在耶穌時代的人們,從不敢想像能夠看見神,即使他們的祖先梅瑟也只能看見神的背,無法見神的面(出三三12-23)。因此斐理伯無法瞭解耶穌的話,才請求耶穌將父顯示給他們。
耶穌回答斐理伯時,強調祂與父原是一體;祂是父的啟示者,祂的一切言語和行事都是不是祂自己的,而是天主父的上智與德能藉著祂而行。耶穌甚至退一步的說,即使不相信祂所說的話,也必須信祂所做的一切,因為福音前半部(一到十二章)記載耶穌的七個神蹟,而只有神才能行祂所行的神蹟。
耶穌給予相信祂的人二個應許:凡信從的人,也要做祂所做的工程,甚至更大。這段話是指門徒們日後進行的福傳工作,然而這一切都應是因著耶穌的名而作,因為耶穌曾說:「離了我,你們什麼也不能作」(若十五5)。因此,耶穌的第二個應許就是「因我的名向我求什麼,我必要踐行。」
反省
我是否在耶穌身上看見、相信天主?
我是否真正信從了主?是否努力做祂所做的事業?
在祈禱時,我是否真實的地奉耶穌的名祈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