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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3日路加福音18:9-14
来源:教会 作者:教会 日期:2010年03月13日 访问次数:

路加福音18:9-14

    9耶稣对某些自以为是义人而轻视别人的人讲了这个比喻:

    10“有两个人上圣殿去祈祷,一个是法利塞人,另一个是税吏。

    11法利塞人自己站着,祈祷说:‘天主,我感谢你,因为我不像其他的人那样贪心、勒索、不义、奸淫,更不像这个税吏。

    12我每个星期守两次斋,又捐出我所得的十分之一。’

    13那个税吏则远远地站着,甚至不敢抬起头来往上看,只是捶着胸说道:‘噢!天主,可怜我这个罪人吧!’

    14我告诉你们:这个人回去时已成为一个义人。那一个却没有。因为凡自认高高在上的将被贬抑,而卑躬谦逊的将被高举。”

释义

路加在记载耶稣有关「天国来临」(路十七20-37)的谈话后,连续报导二个谈论「祈祷」的比喻(路十八 1-14),教导人应该以什么样的精神和态度祈祷。今日的福音是其中比较著名的「法利塞人和税吏祈祷的比喻」。

从耶稣时代的法律或外表上的标准来看,这个虔敬的法利塞人看重法律,严格奉行「什一奉献与禁食」。但是他的问题是因此而引以为荣,自以为义,事实上「他们已获得了他们的赏报」(参阅:玛六 2),不能再期待上主的赏报了。反观,税吏谦卑的祈祷表达出诚实悔罪的态度,完全投靠上主的怜悯,因而蒙受天主悦纳。耶稣在比喻最后提出明确的教导:「凡高举自己的,必被贬抑;凡贬抑自己的,必被高举。」事实上,每个人都需要上主的仁慈怜悯。

今日的福音也对那些主张只专注于「善工」就能得救的人提出挑战,因为真正的「义德」必须是内外兼修的。

反省

「善工」、「祈祷」在我的生命中,占有什么地位?是否真的指引我的生活态度?

通常我以什么样的「心」向天主祈祷?祈祷为我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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