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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6日玛窦福:5:17:-19 (四旬期第三周星期三)
来源:注释:思高推广中心 作者:经文:牧灵圣经 日期:2013年03月04日 访问次数:

读经一:申4:1,5-9

玛窦福音5:17-19

更完美的律法

    17“你们不要认为我是来废除梅瑟的律法和先知的教诲的。我不是来废除,而是使其更完美。

    18我实在告诉你们:直到地老天荒,律法上的一点一划都不能变动,皆要一一实现。”

    19“如果哪个人违背了诫命中最小的一条,还教唆别人同样的违命,他将是天国中最渺小的;但谁若照着律法去实行,还教导别人也去实行,这个人在天国里要成为非凡的。”

释义

这段福音是玛五17-48的中心经文,说明耶稣是最圆满的正义,法律的满全。

玛窦福音的写作对象是犹太基督徒团体,对他们而言,祖传的法律非常重要。福音一方面强调法律的重要性不可抹煞;另一方面却提醒人不可陷入法律主义的困境中。
因此耶稣并不仅仅重覆法律,而是宣布一个更高的正义(参阅:玛五20-48)。

犹太人认为先知预许要来的那一位拯救者,是一位政治性的领袖,祂将废除旧有的法律,而使一切将重新开始(参阅:耶三一31)。但是,耶稣却明言祂不是犹太人所期盼与想像的那位拯救者。耶稣来到世上的目的,并不是要废除天主透过梅瑟所颁给以色列民族的法律;相反的,祂要提升梅瑟的法律精神,带领人回归到天主的国,进入以天主为中心的生命
,而不是政治的领域。

反省

我如何面对信仰中或道德上的各种律法规范?

犹太法律原是引领他们走上得救道路的指标,我对教会的各种规戒有什么体验?

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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