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窦福音18:21-19:1
21伯多禄前来又问:“主!如果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该原谅他几次?七次吗?”
22耶稣说:“不是七次,而是七十个七次。”
不原谅同胞的人
23“天国就好比一个国王,要跟他仆人结帐。
24首先带来一个欠他一万元宝的人。
25因他无力偿还,国王就下令卖掉他所有的一切,连同他妻子、儿女,作为抵押。”
26“仆人跪下祈求:‘可怜我吧!给我些时间,我会如数还清你的债。’
27国王就怜悯他,免了他的债,把他放了。”
28“这仆人一出来,遇见了欠他一百元宝的工作伙伴,他立刻抓着这伙伴的脖子说:‘你欠我的,还给我!’
29那伙伴跪地哀求:‘可怜我吧!我会还你的。’
30但这人不肯,还把他送进监狱,直到他还清为止。”
31“别的同伴看见如此情况,都很气愤,就去向国王报告了所发生的事。
32国王就把这人叫来,说:‘恶毒的仆人,你央求我时,我解除了你的债,
33你难道不应该同情你的同伴,好像我怜悯你一样吗?’
34国王非常生气,遂把他交给刑吏,直到他付清所欠的。”
35“如果每个人不从内心真正宽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将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他。”
1耶稣讲完道,就离开加里利,渡约旦河来到对岸的犹太境内。
释义
伯多禄提议宽恕七次听起来过于仁慈,因它与凡杀加音的要受七倍的罚(创四15)正相反。但耶稣却说直到七十个七次。二者的区别,不仅是数学或语言学上的不同,更在于宽恕的本质。
这个比喻原是耶稣用来宣讲天国,后来玛窦应用在他的教会,透过他的编辑将比喻转化为宽恕之道,用来寓意不要肖似不宽恕的仆人。
耶稣所讲的故事原指外邦的君王和他的仆人,再者指天主;而玛窦寓意天主和基督徒的关系。玛窦的君王代表天主,而「债」代表罪(参阅:玛六12-15)。
这个故事可分为三幕:一、君王和仆人(24-27):这仆人欠君王一万「塔冷通」,这个天文数字两人均深知无力偿还。君王要他变卖一切,而仆人叩拜哀求主人,主人便动了怜悯的心,释放并免债。二、仆人和仆人(们)(28-31):第一位仆人一出去便遇见欠他一百「德纳」的同伴,一百德纳大约只是一般工人100天的工资(玛廿2),他却将他下到监里,直到他还清。其同伴见这不公平的暴行,遂仗义上诉。三、君王和仆人(32-35):无法想象的事再度发生,君王收回他的宽恕,判他入狱直到还清。
学者们大多认为玛窦增添「如果你们不各自从心里宽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要这样对待你们」这节经文,目的在于告诉他的教会团体这个比喻的真义(参阅:玛六14-15)。
反省
想想天主经中:「求您宽恕我们的罪过,如同我们宽恕别人一样」。
在我的生命中,我如何对待那些得罪我的人?
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