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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2日玛窦福音7:6,12-14 |
作者:经文:牧灵圣经 文章来源:注释:思高圣经推广中心 点击数 232 更新时间:7/13/2010 2:59:30 PM 文章录入:admin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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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窦福音7:6,12-14 6“不要把祭献的圣物给狗。不要把珍珠扔给猪。它们会糟蹋了珍珠,反过来咬伤你们。” 釋義 瑪竇福音第七章是『山中聖訓』的最後一部份,由一連串的訓言所組成。雖然這些訓言具有不同的主題,但都屬於基督徒應有的基本態度,也因此被福音作者編輯在一起。今天的福音包含了其中的三段訓言。 首先是第6節。這節經文與上下文間的關係並不明確,因此產生詮釋的困難,不過聖經學者大多認為,這句經文談論的是傳福音的「對象」問題。猶太人輕視外邦人,常用狗和豬來指涉他們。瑪竇福音可能用這樣的俗語來指涉敵視耶穌福音的經師和法利賽人。第二世紀的基督徒作品「十二宗徒訓誨錄」,則又引用這句話表達「不可讓未受洗者領聖體」。 第12節被稱為道德的「黃金律」(The golden rule),這條黃金律在基督以前的猶太或其它古代文學中都可發現,猶太經師黑萊爾(Rabbi Hillel,基督前一世紀)的說法是極有名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即是全部的法律,其他都是詮釋。」耶穌的教導則更進一步地,積極地鼓勵基督徒去作期望別人為自己做的事。 最後13-14節是所謂「窄門」的比喻,反映出在舊約中所謂「善惡兩路」的觀念(參閱:詠一)。城市的寬門和大路容易被人發現,引誘人走,但窄門則不容易引起注意,不容易找到。為了發現這條路,要緊的是依靠耶穌,跟隨祂的訓言。 反省 除了傳揚福音的熱忱之外,我是否也謹慎分辨不同的人對於接受福音的心理準備也有所不同? 想想今天的「黃金律」,是否我也願意嘗試把自己期望得到的,先付出給別人?我是否願意跟隨基督,走福音的幽暗「小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