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0年6月10日玛窦福音5:20-26 |
作者:经文:牧灵圣经 文章来源:注释:思高圣经推广中心 点击数 1578 更新时间:7/13/2010 2:05:21 PM 文章录入:admin1 |
|
玛窦福音5:20-26 20“我告诉你们:如果你们的德行不能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德行,你们就进不了天国。” 釋義 延續昨日福音,耶穌開始以具體的例子說明,什麼是法律的成全。耶穌時代的人如果違法殺人,將接受法律的裁判,往往被判處死刑。這樣的法律是以刑罰約束人外在的行為。但是,耶穌強調法律的精神,不在於刑罰,而在於使人的內在徹底改變。 耶穌說不僅「不可殺人」,也禁止人有任何仇恨的心態、發怒、或不尊敬他人(罵人是「傻子」,輕視人是「瘋子」)。因此,為滿全這條法律,要求內心的徹底改變,即把一切人視為兄弟姊妹,沒有例外地尊重接納所有的人。耶穌提出兩個具體的做法:一是與仇人和好,這是比祭獻還要重要的事;二是對於爭訟應當和解,亦即寬恕得罪我們的人。因此,「不可殺人」的根本意義在於尊重他人,對別人顯示關懷慈愛之心。 反省 我是否常常尋求和得罪我的弟兄姊妹和好? 是否我總是斤斤計較別人對我的虧待?是否願意寬恕傷害我的人? 祈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