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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若不传福音就有祸了 |
作者:北京神学院/裴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5928 更新时间:2/21/2009 1:06:05 AM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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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保禄宗徒曾说道:“我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格前9:16)。这句话虽然简单,但却流露出保禄宗徒两层深刻的含意,即他对基督耶稣虔诚的信仰和爱情,以及他对宗徒职务的责任和使命。 这虔诚的信仰表现在他与天主深厚的爱情上,无论是困苦、迫害或刀剑,还是死亡、掌权者或任何受造物,都不能使之与天主的爱隔绝(参罗8:35-39),正是因为有这份爱的感动和催促,保禄宗徒才不辞辛苦地将这份爱传扬并分享给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能理解基督的爱、接纳基督的爱并享受基督的爱。因为他说过:施与比领受更有福(宗20:35)。所以,他是出于爱、出于对天主信仰的虔诚,才激情洋溢地说道:我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而说他身为宗徒的责任和使命,是因为他确实是由天主亲自在大马士革拣选的,使他成为外邦人的宗徒。宗徒的使命就是基督耶稣在升天前,教导宗徒们的:你们要向一切受造物宣传福音,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谷16:15-16)。因此,保禄既然是宗徒,他就理所当然的有这份使命,也理所当然的有为完成这份使命的职责。所以他毫不犹豫地说:我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宗徒是跟随基督的人,而我们今天的基督徒也是跟随基督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每个基督徒也是一位宗徒,而且是一位更有福的宗徒,因为我们是没有看见他而信从他的人(参若20:29)。那么,我们将怎样表达自己对于天主的爱和信仰?又怎样履行自己身为基督徒、身为宗徒的责任和使命呢?假使我们对天主的信仰中没有爱,就如一个人的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同样,对天主的信仰如果没有爱,那么这信仰就是虚的、是死的(参雅2:26);假使我们没有履行自己身为基督徒、身为宗徒的责任和使命,那么我们就是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是一个对天主不忠信的人,如果我们在小事上不忠信、不尽自己的本份,那天主怎敢委派我们更大的事业呢(参玛25:23)! 那么,我们又如何作一名传福音的基督徒呢?其实,作一名真正的、合格的基督徒,他一定是一名传福音的基督徒。而传福音或是做福传的工作,并不单单是指出去宣讲或是做规劝别人进教的工作,而更重要的是做一个有圣德的人,这圣德就像“光”、“盐”和“酵母”,不用你刻意地去做什么,而自然就会照亮他人,影响他人,感悟他人。而一个有圣德的基督徒,他一定表现在三个方面,也是三个职务,即基督徒从基督那里分享到的司祭职、先知职和君王职。基督徒的司祭职,是指要效法基督,他为赎人类的罪恶,成了除免世罪的羔羊,从而把自己作为大众的祭品献了祭祀,牺牲奉献了自己的一切所有,为人类带来了永恒生命的救恩。我们分享他的司祭职,就是要活出基督牺牲奉献的精神,为了自己的亲人,为了周围的人,为了所有的人更加幸福和喜乐,而去服务、奉献,甚至是舍掉性命也在所不惜,耶稣更称赞这爱情是最大的(参若15:13)。 基督徒的先知职,是指要效法基督的讲话,讲带给人生命的天主圣言,讲鼓励和安慰人的话,讲有建设性的话,总之,不要恶言出自我们的口,一有机会就讲造就人的话,叫听众都能获得益处(弗4:29)。基督的君王职,同样是指要效法基督的君王风范,不是为叫别人服侍你,而是你要去服侍人;不是为把光荣占为己有,而是要谦卑自下;不是为叫人听命服从,而是以理服人以爱感人。说了这么多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基督徒,其实就总归一个“爱”字,这个“爱”看似简单,但却是我们每个人能否得到永恒生命的评判标准啊(玛25:31-46)!一个教外的朋友都能做到这个“爱”字,难道我们基督徒就不应该做到吗?如果非要说基督徒不传福音会有什么祸端,我觉得最大的也是最严厉的祸端,就是我们会失去天主的爱,而这爱不是天主不愿意给予,也不是他不能给予,而是他给予了但我们人不愿意接受。一旦人离开了天主的爱,迎接我们的自然是那“非爱的”,即痛苦、罪恶和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