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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1日若望福音8:1-11(四旬期第5主日) |
作者:教会 文章来源:教会 点击数 3479 更新时间:3/16/2010 7:05:25 AM 文章录入:admin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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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若望福音8:1-11 1耶稣到橄榄山去。 经文分析 这个主日的福音选读跳出路加福音的循环,选自若望福音中著名的「怜悯淫妇」的故事(若八1-11)。但是,大多数的学者都认为这段经文不属于最原始的若望福音,而是后人编辑加入的,因为这段经文的内容和语言形式,都与若望福音其他的部分非常不同。虽然如此,它也被教会接纳为圣经正典的一部分,而且其内容非常深刻地描述了天主的仁慈。 这是一个非常生动的故事,其中的角色互换非常频繁。基本上故事可以分成三个部分,首先是控告淫妇(八1-6a),其次是耶稣战胜控诉者(6b-9a),最后是耶稣宽恕淫妇(9b-11)。 控诉淫妇 故事的开始叙述耶稣正在圣殿教导百姓的时候,有一些经师和法利赛人带来的一个女人,并且在耶稣前控诉:「师傅!这个妇人是正在犯奸淫时被抓到的」(4)。犹太法律对于通奸罪有清楚的规定,惩罚非常严厉:「若人与一有夫之妇通奸,即与邻友之妻通奸,奸夫奸妇应一律处死。」(肋二十10;申二二22)申二二23-24更明白规定:如果这个女人已经与人订婚,那么犯奸淫的二人应当被「领到城门口,用石头砸死他们。」法利赛人和经师们一方面提醒耶稣这个传统的法律规定(5),另一方面却完全不提那犯奸淫的男人,已经使人怀疑他们别有居心。从经文叙述看来,这个妇女尚未接受犹太法庭审判定罪(参阅:若八10)。 「左右为难」的陷阱 法利赛人和经师询问耶稣「该如何处置这个女人?」这个问题是整个故事的真正的关键。福音作者清楚地指出法利赛人和经师们心怀诡诈:「他们说这话,是要试探耶稣,好能控告他。」(6)他们的企图在于使耶稣陷入一个两难的情况:如果耶稣为这个妇女说情,那么他就违抗法律;如果他判定这女人该死,那么他就是相反自己一再宣讲的仁慈与宽恕,他的福音喜讯就变成了虚伪的空谈。 耶稣掌控主权 面对这个情况「耶稣却弯下身去,用指头在地上写字」,这个反应显示耶稣完全掌握自主权,似乎完全不愿理会那些控诉者。我们当然也可以探讨,到底耶稣的这个姿态只是为了拖延时间?或者含有更深的意义?有些学者认为这里影射耶肋米亚先知书的话:「上主,以色列的希望!凡离弃你的必要蒙羞,上主,凡远离你的必被纪录在地上。」(耶十七13)如果真是如此,那么耶稣就是暗示天主才是一切人的审判者。此外,有些圣经抄本在这里加上一些经文,指出耶稣「在地上写下每个人的罪过」,这当然是由故事稍后的发展所引出来的灵感。 谁没有罪? 由于这些宗教领袖们不肯罢休,一再逼迫耶稣表态,耶稣遂站起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罪,先向他投石吧!」(7)申十七7规定,处罚犯人的时候「见证人应该首先下手」。然而耶稣却非常明白的设下一个条件,只有那「没有罪的人」才可以扔下石头。事实上,世上完全无罪的人只有一位,就是耶稣自己(参阅:若八46)。在场的人听了耶稣的话后,「就从年老的开始到年幼的,一个一个地都溜走了。」这个生动的描述所表达的应该并不只是「年纪越大、犯罪越多」,而是也反应一个犹太传统智慧文学的一个信念:年长者的人应该比较具有智慧,能够先发现自己有罪。 耶稣(天主)的宽恕 最后,只剩下两个人留在现场:罪妇和耶稣 ─ 唯一有权力判断罪人的那一位。耶稣问那女人说:「妇人!他们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耶稣提出这个问题,目的并不只是要这个女人认罪,而是说明一个普遍的真实情况:所有的人都是罪人!(因为所有的人都离开了)。因此,耶稣对这个妇女说:「去吧,我也不定你的罪」,也并不只是宽恕她一人而已;这个宽恕事实上是一个生动而具体的例子,说明一切人都需要天主的宽恕,而天主也的确愿意宽恕每一个人。 这个妇女不仅得到罪赦,也同时得到一个恩赐和使命,她必须开始一个新的生活、一个没有罪的生活:「去吧!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 综合反省 「怜悯淫妇」的故事显示耶稣能够促使一个人悔改,展开新的生命,因此我们可以想象这个故事在福传宣讲的过程当中,应该是常被讲述的著名例子。另一方面,这个故事给我们指出生命力量的根源,面对天主我们都是罪人,我们都依靠他的仁慈宽恕而生活。最后这个故事也教导我们了解如何与弟兄姊妹一起生活:「你们不要判断人,免得你们受判断!」(玛七1)如果一个人真能意识到自己的罪过,他便难以判断他人(参阅:路六37)。 耶稣是教导真理的老师,也是仁慈的释放者、正义的法官。耶稣能够正确的面对控诉者,也非常仁慈的释放被指控的人,使之不仅能脱离控诉他的人,更能脱离他自己不善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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