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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4日路加福音16:19-31
作者:教会  文章来源:教会  点击数 3062  更新时间:3/1/2010 7:45:58 AM  文章录入:admin1

路加福音16:19-31

   19“有个富人身穿紫红长袍和细麻纱的衣服,天天宴乐。

    20另有个乞丐名叫拉匝禄,全身长着癞疮,躺在富人家门口。

    21他巴望捡些从富人桌上掉下的碎渣充饥。有狗跑来舔他的疮口。

    22后来这可怜的人死了,天使们将他送到亚伯郎的身边。接着,那富人也死了,被埋葬了。

    23他在地狱里受折磨,举目一望,远远看见亚伯郎,又见拉匝禄在他身边。

    24于是他大叫:‘亚伯郎先祖呀!可怜可怜我吧!派拉匝禄来我这里,用手指尖沾点水凉一凉我的舌头吧!因为我在这火焰里实在太痛苦了。’

    25亚伯郎回答说:“我的孩子,你可记得你在世时,已享过福了。而拉匝禄,只有受苦的份儿。现在他在这里得享安慰,而你却要受罪了。

    26更何况横隔在我们之间的是一条深渊,从我们这里到你们那里去,或是从你们那边到我们这边来都是不可能的。”

    27那富人又说:‘先祖呀!那么求你派他到我父亲家中,

    28去我五个兄弟那里,警告他们,免得他们也来这地方受苦!’

    29亚伯郎告诉他说:‘他们已有梅瑟和先知了,让你的兄弟去听从他们吧!’

    30但那富人说:‘他们不会听的,亚伯郎先祖呀!但若是一个死而复活的人去找他们,他们就会悔改了。’

    31亚伯郎回答他说:‘如果他们不听梅瑟和先知们的话,即使有死人复活,他们也不会信的。’

释义

富翁和拉匝禄的比喻生动传神,但该与前面数节一同来看才更能深入其内涵。

首先值得注意是,这比喻的对象是稍前数节「嗤笑耶稣」又贪爱钱财的法利塞人(十六14)。按照犹太人的观念,财富是天主的赏报,钱财的多寡与人的良善成正比。这些法利塞人不但爱财,更爱炫耀财富,并自以为是良善而且蒙神祝福的人。

耶稣批判这些人说:「你们在人前自充义人,但是,天主知道你们的心,因为在人前是崇高的事,在天主前却是可憎的。」(十六15)比喻中的富翁在世不但享尽荣华富贵,大概也在人前自充义人。但是这种人在天主前却是可憎的,他们的结局是悲惨的:「在这火焰中极其惨苦。」将这两段经文合掺更可看出,这个比喻并不只是表达生前或死后的善恶报偿,更是点出天主的永恒判断与人的虚幻认知间的差别,而天主的正义就在其中,并非在死后,更是在当下。

比喻最后的几句对于以守法者自居的法利塞人是很重的责备和提醒:如果不真的听从法律(天主的话),真心地奉行法律的真义,即使「有人从死者中到了他们那里」,他们也不会接受;而这也预示了耶稣复活后犹太人仍然不信。

反省

比喻中富翁的悲惨结局,对我有什么启发?我该如何善用天主给我的金钱、才华、健康等,来为天主服务,与弟兄姊妹们分享?

今日社会中穿着体面、受人尊重,学有专精、具有良好社经地位的人士,往往也有一些「法利塞人」的倾向。我是否也属于这样的族群?我是否也「自以为义」?今天耶稣的话给我什么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