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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10月14日路加福音11:42-46 |
作者:教会 文章来源:教会 点击数 625 更新时间:10/12/2009 7:12:36 PM 文章录入:Admin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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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11:42-46 42法利塞人,你们有祸了!你们把薄荷、茴香和各种蔬菜捐出十分之一,却把公义和天主的爱忽略在一旁。那些固然是你们该尽的义务,但也不要忘记其余该做的事。 释义 路十一37-54记载耶稣三次指摘法利塞人,三次指摘法学士「祸哉」!并非所有的法利塞人都是法学士,但是重要的法学士基本上都是法利塞人。这个团体的特色是强调严格遵守梅瑟法律,几乎生命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有相对应的法律规条。但是,他们竟渐渐地使法律本身成为追求的「目的」,导致人忘记真正重要的是「天主的正义和爱」,法律只是天主旨意的表达方式。如果本末倒置,对法律的忠实便只是徒具形式而已。 对耶稣而言,法律和爱并非对立冲突的概念,他教导:唯独爱能使法律得以圆满。 反省 我的生活能表达天主的爱和正义吗? 我对于各种法律抱持何种态度?是否也妄用耶稣的教导,作为不遵守各种规定的借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