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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圣经原则构建我们的心境
作者:  文章来源:福音中国网  点击数 3811  更新时间:4/28/2009 7:49:52 AM  文章录入:admin1

人类堕落与有限的本性使得人们在长成基督身量的过程中有一种对力量、指引和关怀的需求。圣经对这一需求做出了回应,提供了信仰群体中的行为标准。在这个群体中,上帝赦罪与仁爱的服务鼓励着信徒在恩典中的成长。

 

圣经的标准借着以下的方式来协助有限与有罪之人类的心智能力:(a)提供一个对上帝旨意权威而绝对的陈述;(b)帮助区分善与恶;(c)提出一个跨越数千年和诸多文化的道德本质,上帝的标准曾在这些文化中发挥作用;(d)给予了一些鼓舞人心的榜样,演示了顺从与悖逆的后果,指明了与上帝的一种爱的关系所要求的献身的程度,并解释了设立这些标准的因由;(e)明确地说明了大量有关行为的具体规范。

 

为了清楚与文章结构的缘故,我们有必要将各种标准分为几大类,从总的和绝对的标准一直到具体的和相对的标准。我们提出三大类标准来理解圣经的真理是如何影响人的道德生活的。它们包括总的原则、规范性的典范、和行为规则。在本文中,“总的原则”指的是一种对普遍合意之行为客观的、根本的、普世性的、和经常是绝对的标准。“规范性的典范”乃是将总原则转化为行为规则的指导方针。“行为规则”乃是在限定的背景下与道德有关活动的一种直接的、坦白的、经常是强制的和防止性的诫规。它是借着规范性的行为从总的原则中衍生出来的。

 

a. 总的原则.  大多数的基督徒在十诫、福山宝训、和圣经中的其他地方认出总的原则。这些原则对上帝的旨意做出了绝对和权威的说明,并且保持着善与恶、是与非之间的区别。“不可奸淫”的诫命总是普世性的有效的。即或在那些可能不禁止这种做法的文化当中,不忠与放荡依然会使参与者在身体、道德、或属灵的层次上受到伤害。行为的总原则直接与人类的本性相符(申30:19, 20),而且是出于上帝对我们安康幸福的关爱。

 

然而,圣经的用处并不会在具体情况的层次上有所减弱或完全消失。人类不是单单依靠他们自己的良心、理性或教会的遗传行事,他们有上帝圣言的帮助。我们的天父是那么的关注我们的幸福与安全了,那么的为罪与邪恶给我们的身、心、灵所带来的毁坏而苦恼,祂绝不会让祂的道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淡然地变为沉默(申30:11-14)。所以,祂给予我们行为的规范,界乎绝对和普世的行为原则与具体和直接的行为规则之间。

 

b. 规范性的典范.  圣经记述了许多现实的故事。这些故事向许多世纪以来的读者显明了什么是在上帝儿女的道德本质之内的规范。总的原则起到了法典的作用,而圣经中规范性的典范以故事的形式显示了他们被采用的价值观,各种选择所带来的后果,以及在那些信靠上帝之人的经验中所表现出来的献身的程度(来12:3, 4)。上帝要求我们回想或阅读前人的经历(出10:2;申31:11-13;诗44:1-3)因为这些故事会使人的心境与上帝的心相和谐(林前10:11)。他们证实上帝的旨意不是恣意的或令人无法忍受的。

 

圣经中所有的故事不是虚构的或相互矛盾的,而是符合一个或多个总的原则的。而且,在法典(原则)与实例(圣经规范性的典范)之间也不存在任何矛盾。事实上,不论圣经的事例表现的是顺从还是悖逆,它们都支持圣经的总原则。例如,原则清楚地说:“不可奸淫”(出20:14),而约瑟的生平故事设立了一个规范,仿佛在说:“即或是在为奴的情况下当你的主人强迫你时,即或是在单身的情况下,即或是在面临监狱甚或死亡的情况下,都不要违背原则。”

 

圣经经常记载反面的榜样,就象对于大卫和拔士巴的事件一样(撒下11:2-27)。大卫在没有被骚扰的情况下犯了罪,与约瑟为奴时的表现正好相反。这个故事被记述的方式反映了圣经的规范性并且加强了婚姻内性忠诚的原则(撒下12:1-25)。这一规范即使是对于国王和那些掌权者来说也是同样有效的。而且即或当社会规范不认为此行为是可憎之举时,这一规范也依然有效。

 

虽然圣经不可能为“我们”所受试探和困境的每一细节提供一个榜样,但通过其记载,我们却拥有许许多多和我们一样性情的见证人,上帝在他们的行为之中显明了这些规范,就是那些祂借以呼召我们顺服祂的界限(来12:1, 2)。基督徒不会被反映世俗规范的生平事迹所感动,而会依照上帝的道和祂国度的道德本质来塑造其品格(罗12:1, 2)。

 

c. 行位规则.  最后,上帝的圣言中含有许多与生活中的实际行为有关的直接规则。有时,这些行为规则以一种命令的形式出现,针对人类在某一特定的事件或处境中的行为。该隐被指示要联系自制(创4:6, 7),拉班要对雅各友善(创31:24),彼得要将他的刀收入鞘内(约18:11),腓利门要领回他的奴仆并要象对一个“亲爱的兄弟”一样对待他(门15, 16)。这些命令显然不是专门对我们说的。但当我们今日想要以暴力的手段象彼得那样解决问题时,我们便完全可以听从基督的劝告。

 

另外,圣经也列举了间接的客观行为规则适合作为在不同情况下的指导。例如,“不可奸淫”的原则在约瑟和大卫的经历中得到其规范,并且在摩西的律法当中被直接地应用在对邻舍之妻或对儿媳妇的关系上(利20:10-21)。这种具体、客观的规则也可以在《箴言书》、《传道书》、四福音、和使徒书信中找到。这些规则当中有许多至今依然极为有效。

 

然而圣经不是一部具体行为规则的明细表。基督徒在与异常的困难较力之时蒙召要在圣灵的引导下思考、祷告和忍受痛苦。但当圣经的原则、规范性的典范和具体的指南构成了我们的心境时,上帝的道就能引领我们经过一切的困惑。

 

成为人意味着能够听见上帝说话。当我们依照祂的旨意,倾听圣经的榜样时,我们就会带着一种信靠上帝的态度来面对人生并将我们的行为安置在坚固的基础之上(诗1121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