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2013年3月5日玛窦福音18:21-35 (丙年四旬期第三周星期二)
作者:经文:牧灵圣经  文章来源:注释:思高推广中心  点击数 69  更新时间:3/4/2013 5:27:39 PM  文章录入:admin1

 读经一:达3:25,34-43  

    玛窦福音:

    21伯多禄前来又问:“主!如果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该原谅他几次?七次吗?”

    22耶稣说:“不是七次,而是七十个七次。”

    不原谅同胞的人

    23“天国就好比一个国王,要跟他仆人结帐。

    24首先带来一个欠他一万元宝的人。

    25因他无力偿还,国王就下令卖掉他所有的一切,连同他妻子、儿女,作为抵押。”

    26“仆人跪下祈求:‘可怜我吧!给我些时间,我会如数还清你的债。’

    27国王就怜悯他,免了他的债,把他放了。”

    28“这仆人一出来,遇见了欠他一百元宝的工作伙伴,他立刻抓着这伙伴的脖子说:‘你欠我的,还给我!’

    29那伙伴跪地哀求:‘可怜我吧!我会还你的。’

    30但这人不肯,还把他送进监狱,直到他还清为止。”

    31“别的同伴看见如此情况,都很气愤,就去向国王报告了所发生的事。

    32国王就把这人叫来,说:‘恶毒的仆人,你央求我时,我解除了你的债,

    33你难道不应该同情你的同伴,好像我怜悯你一样吗?’

    34国王非常生气,遂把他交给刑吏,直到他付清所欠的。”

    35“如果每个人不从内心真正宽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将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