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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第26讲 保禄第二次答辩
作者:George Chou   文章来源:天主教跟随基督网站  点击数 219  更新时间:12/9/2012 8:48:32 PM  文章录入:admin1

第26讲 保禄第二次答辩 

保禄在耶路撒冷的日子不是一般人能够忍受的,在众人向空中扬土,并且群情激愤大声嚷嚷着要打死他的时候,靠着一个花钱入罗马籍的外邦人 - 千夫长的命令,将保禄带进军营里,才暂时平息了可以致他于死的危机。千夫长想要用鞭子拷问保禄,以便知道犹太人为了什么缘故这样疯狂的喊叫要除掉他。当士兵用皮条将保禄绑好时,保禄向旁边站着的百夫长说:「一个罗马人,又没有被定罪,难道你们就可以鞭打他么﹖」 短短的一句话,就足够能够让我们一窥两千年前罗马法律的精神与概念。也就是「无罪推定原则」(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的概念。「无罪推定原则」是目前国际公认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被告未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前,推定其为无罪。」即揭示这个原则。因此,被告虽然经由检察官提起公诉,但如果没有经过法院审判定罪以前,应该要先推定被告是无罪的,更不能说他巳经犯罪。既使一审判定有罪,当事人仍然可以上诉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直到三审定谳,才能算数,因此,检察官为了追诉被告犯罪,必须要提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被告确实涉及犯罪。所以最近发生的各类高敏感度的政治性案件,像是国务机要费、首长特支费等等,不仅司法机关有责任禀持「无罪推定原则」行使职权,一般老百姓更应该要有这样的认知与理解。写到这里,让我想起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诉讼初期,正反两方律师或检察官在遴选陪审团人选时,想当然双方都喜欢找那些思想理念对己方有利的人选,然而在双方遴选的攻防中,最最重要的就是法官不断提示候选者「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有鉴于每一位美国成年公民都有可能被通知成为陪审团的一员,长年下来,耳濡目染,大多数的美国人都知道明白什么是「无罪推定原则」。我想这或许是无心插柳的结果吧。既使陪审团不见得是一个完善的法律诉讼制度,但它却灌输了美国社会的法治精神,以及提升了人民在日常生活中对基本人权的尊重。回顾两千年前,当保禄说:「一个罗马人,又没有被定罪,难道你们就可以鞭打他么﹖」的这句话时,它确实阐明了不罪不罚,以及在被告未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前,应推定其为无罪,而不得处罚的事实。可惜的是,这项法律在当时似乎祗适用于罗马人。耶稣基督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因着班雀彼拉多的软弱,耶稣在无罪被钉受死以前,还白白的被抽了四十鞭,一个有「无罪推定原则」精神并且不可一世的罗马帝国竟不能恩加邻国,泽披万邦,实在令人唏嘘不已。

言归正传,第二天,千夫长愿意知道,保禄为什么被犹太人控告的实情,就解开他,并命令司祭长及全体公议会集合;随后将保禄带下来,叫他站在他们面前。保禄在这里才正式的与公议会对质。这也是保禄的第二次答辩。 

圣经记载保禄第二次答辩,有几个重点可以让我们参阅及思考。

公议会:公议会有两项任务,一是维持公共秩序。为了要执行这一任务,因此有一批人被称为圣殿警官或犹太人的差役(若18:3, 12)。另一是办理一切与犹太法律有关的宗教及诉讼案件。它的判决有法律的效力,也被罗马人所承认。为了要执行它的法律,有时亦可借助于罗马军人(若18:12)。公议会的组成为七十加一共七十一人,七十名额的规定,可能从辅助梅瑟的七十民间长老(出24:1, 9; 27:1)沿袭而来。加一的这一名就是大司祭,公议会的议员大都是撒杜塞人;另外有经师及法学士们,人数虽少,但不可小覤。他们属于保受派,理念上也比较倾向法利塞人。

撒杜塞人:「撒杜塞」一词来自「匝多克」大司祭之名,撒杜塞人以身为匝多克大司祭的后代而自豪(则40:46; 44:15; 48:11)。匝多克是撒罗满在罢免厄贝雅塔尔大司祭之后所委任的继位人(列上2:27-35)。自从那时候起,直到玛加伯时代,匝多克家族一直承袭大司祭的职务。旧约时期撒杜塞人一直是左右政府的有力党派。到了大黑落德时代,他们受到迫害,势力一落千丈,祇担任司祭及大司祭职,公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被罗马人彻底破坏之后,撒杜塞党人就完全消迹在历史的洪流当中。另外,撒杜塞人是一种宗教上的政党。这个党派是由有钱有势的人物所组成,他们思想前进,欢迎并接受外来的文化,他们祇遵守梅瑟的法律,不信肉身之复活(参阅玛22:23, 24; 12:18, 19; 20:27, 28)。他们也否认天使及天主之外任何神体的存在(23:8)。 在宗教仪式上,撒杜塞人认为「巴斯卦」是私人敬礼,次于安息日,因此不能在安息日上宰杀羔羊举行祭礼,要是碰到安息日,逾越节的庆典就要另择他日举行。还有关于五旬节的庆祝,撒杜塞人为了凑在一个星期的第一天庆祝,所以五旬节的五十天会有伸缩的情形发生。另外撒杜塞人因为祇遵守梅瑟法律而不管传统,所以祇要有触犯梅瑟法律,一定严辨,因此有所谓「在审断案件时,撒杜塞人主张从严,法利塞主张从宽。」

保禄以「在天主前,作事为人,全凭纯善的良心,直到今天。」 作为他的答辩,证明他是无罪的。

大司祭阿纳尼雅却命站在旁边的人打他的嘴。保禄立即对他所受不公平的对待抗议说:「粉白的墙啊!天主将要打击你;你坐下审判我,应按照法律,你竟违反法律,下令打我吗﹖」结果站在旁边的人指出阿纳尼雅的身份说: 「你竟敢辱骂天主的大司祭吗﹖」 当保禄一知道阿纳尼雅是大司祭,立刻就承认阿纳尼雅在天主前的合法性。依照圣经记载,不晓得为什么保禄不认识当年的大司祭?我想或许保禄在外邦传教时,耶路撒冷的大司祭早已经换了人,还有或许保禄上圣殿行洗洁礼时,新换的大司祭并不在场也是一种可能。

保禄利用撒杜塞人及法利塞人在信仰上认知的矛盾,创造出对自己有利的局面。他在公议会中喊说:「诸位仁人弟兄!我是法利塞人,是法利塞人的儿子,我是为了希望死者的复活,现在受审。」他说了这话,法利塞人和撒杜塞人便起了争辩,会众就分裂了。 原来撒杜塞人说没有复活,也没有天使,也没有神灵;法利塞人却样样都承认。争辩越来越大,再一次,千夫长把保禄从他们中间抢出来,带到营里去了。

天主适时的显现,不仅安慰了患难中的保禄,更坚定保禄为主作证的信心。第二天晚上,主显现给保禄说:「你放心罢!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证,也该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证。」

犹太人的阴谋,不仅不可能成功,相反的却让我们知道保禄有姊妹也住在耶路撒冷,而且还结了婚有了孩子,这个孩子肯去向保禄告密,肯定他们之间的叔侄关系及保禄与他姊妹的手足之情一定很好。

千夫长知道犹太人的计策,连夜派了四百七十多人包括了二百士兵,七十骑兵,二百长枪手,护送保禄到凯撒勒雅。  

从这篇经文可以让我们看到保禄的行事为人以及他的聪明才智,更让我们看到他听命服从的德性和全心委顺的超然。反观自己,你对你的生活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