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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圣经叙事的时间顺序
作者:梁工  文章来源::《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年04期   点击数 331  更新时间:12/1/2012 2:10:44 PM  文章录入:admin1

内容摘要:运用当代叙事学理论研究圣经叙事者处理时间顺序的艺术,涉及故事时间和文本时间的概念、圣经叙事的“顺时”性质、圣经叙事中的“错时”现象、“错时”的叙述功能等。

关 键 词:圣经叙事 故事时间 文本时间

作者简介:梁工,河南大学圣经文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故事时间和文本时间  

托多罗夫在《文学作品分析》中述及两个相互关联的时间概念,一个是被描写世界的时间,另一个是描写这个世界的语言的时间。[1]67麦茨对这两个时间概念做出具体解释:“叙事是一个双重的时间序列,分别是被讲述之事的时间和叙事的时间(所指的时间与能指的时间)。这种双重性不仅使在叙事文中极为平常的所有的时间畸变成为可能(如主人公三年的生活在小说中用两句话或者在电影中‘反复’蒙太奇的几个镜头就可以概括),更为根本的是,它使我们将叙事的功能之一视为将一种时间构建为另一种时间。”[2]18

托多罗夫和麦茨提到的两种时间概念分别是故事时间和文本时间。故事时间又称为被描写世界的时间、被叙述的时间、所指的时间和内在的时间等,指叙事性作品中一系列事件按其发生、发展、的先后顺序排列而成的时间。文本时间又名讲故事的时间、叙述时间、能指的时间和外在的时间等,指在叙述文本中呈现的时间状态,这种状态与故事中事件实际发生的先后顺序可以不同,与事件实际的长短距离也可以不同。

叙述与时间密不可分。二者有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叙述在时间中展开,时间在叙述中经过。叙述需要文本时间,以便在读者面前将自身分解成若干个发展阶段,因为用语言写成的文学作品不能被读者一次性地全部理解,而需要在时间延续的过程中被人逐步阅读、感悟和消化。叙述还需要故事时间,因为故事中的人物和事件必须在时间中才能存在。这种叙述与时间的双重联系对于理解叙述的特征、效用和局限性都有重要的意义。

论及文本时间,有必要首先注意到一个事实:叙述是持续不断地展示在读者面前的,以致读者在读完故事之前不可能完全理解第一个字的全部含义。就此而言,作为时间艺术的文学类似于音乐而区别于绘画、摄影、雕塑等空间艺术,因为空间艺术的整体面貌在一瞬间就能被人尽收眼底。但文学又区别于能够同时演奏多种音调的音乐,在一个特定时刻它只能表现一件事,而非若干件不同的事。这成为叙述的重要局限之一。历代作家都试图以某些手法弥补这种缺憾(后文将述及圣经叙事者在这方面做出的努力)。然而凡事有弊即有利,叙述的“持续不断”性质又使之具备空间艺术所不具备的优势,使叙事者有可能利用读者对某些故事环节的暂时忽略,去强化另一些环节的趣味性和紧张性,达到波澜起伏、引人入胜的效果。叙事者还能利用叙述行为对外部时间的依赖,人为地构建各种叙事单位,诸如语词、词组、句子、段落等,使它们的长度和构造有所变化,以避免雷同、单调、含浑、拖沓等叙述弊病出现。而精选语词、推敲句子、锤炼段落、斟酌篇幅,在此基础上营造最佳的叙述韵律,其实是叙述时间之调节功能的体现。

文本时间与具有物理性质的客观时间相去甚远。客观时间持续不断地静静流淌,匀速延展,从不中断、贻误或加速度;它以直线形式运动,过去、现在和未来都呈现出规则的特征,而且不可逆转。这种客观时间提供了测量一成不变的机械速度的方式和标准。而文本时间则是主观性的,可以依据情节发展的需要自由延伸或压缩;由于叙事中存在间隔、延误和跳跃,它从不按部就班地连续发展;它也不小心翼翼地对过去、现在和未来加以区分,而能随时转向过去或未来,唤起读者对往事的回忆,或是对未来的憧憬。总之,文本时间是不均衡不规则的,其方向和速度处于经常性的变化之中。对于作者来说,它就像陶匠手中的泥巴,可用以随心所欲地捏制陶器。但是,作者对时间的处理绝非任意为之,什么写什么不写,什么快节奏地写什么慢节奏地写,什么按编年体顺序写什么以倒叙或预叙手法写,往往都有精心的构思。所以连同其他叙事手段,恰当的时间处理对于调节情节的运行、制造悬念、安排高潮、强化审美效果、塑造人物形象、表现作品的内涵以及作者的价值观等都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值得特别关注,细致分析。

辨析文本时间与故事时间的差异性,直接意义在于观察和研究“时间倒错”现象。热奈特将“时间倒错”解释成“故事时序和叙事时序之间各种不协调的形式”,认为这种倒错“暗中要求存在某种零度即叙述与故事的时间完全重合的状态”。但他同时认为,此种参照状态的假设性多于真实性。他对民间故事和西方文学的传统加以比较,提出“民间故事似乎习惯于(至少大体上)遵循年代顺序,相反,我们(西方)的文学传统却以明显的时间倒错效果为开端”。[3]13在论述其观点时,他举出《伊利亚特》卷首的几行诗为例:

女神,歌唱佩莱之子阿基琉斯的愤怒吧。可憎的愤怒,给阿凯亚人带来无数的痛苦,把多少英雄的高傲灵魂扔给阿戴斯当食物,又把这些英雄本人变成野狗和一切飞禽的猎物——为的是实现宙斯的意图。一场争吵首先在人民的保护者、阿特柔斯之子与神圣的阿基琉斯之间挑起不和,你从争吵发生之日开始吧。哪一位神使他们争吵不休,大动干戈?是勒托和宙斯之子。是他对国王大发雷霆,调动全军促成瘟疫蔓延,人民奄奄一息;这是因为阿特柔斯之子侮辱了他们祭司克律塞斯。

热奈特分析,在这段诗中,第一个叙述对象是“阿基琉斯的愤怒”,第二个是“阿凯亚人的不幸”,第三个是“阿基琉斯与阿特柔斯之子(阿伽门农)的争吵”,第四个是“瘟疫”,第五个是“克律塞斯受侮辱”。若以A、B、C、D、E指代它们在叙述出现的顺序,而以1、2、3、4、5表示它们在故事中发生的时间先后,就会得出一个可以概括二者接续关系的公式:A4-B5-C3-D2-E1。这个公式近似于“反向规则运动”,即首先叙述之事最后发生,而最后提到之事首先发生。热奈特认为,从中间叙述,继之以解释性的回顾,后来成为史诗体裁形式上的手法之一——西方历代小说家无不忠实于其远祖,直至19世纪的现实主义。[3]14-15

用热奈特的见解观察圣经,可以形成一个印象:其中的叙事性作品兼具民间故事和西方文学传统的二重特征,即大体上能保证文本时间和故事时间的一致性,但局部也存在“时间倒错”现象。  

二、圣经叙事的“顺时”性质  

这里用“顺时”表示文本时间与故事时间的发展顺序相一致,用“错时”表示二者的顺序不一致。总的说,在圣经叙事中“顺时”是常见的普遍情况,“错时”则是不常见的特例。

就福音书而言,叙事者讲故事的顺序和故事本身的发展顺序大体是统一的,它使读者得以自前至后一步步地了解耶稣的一生。福音书中的耶稣生平整体而论是按顺叙方式写成的,从出生、童年、成年,渐次写到死亡、复活和升天。除少数标出历史年号或主人公年龄的术语外,在此过程中,事件发生的顺序主要依据材料编排的次序来确定:先出现的被视为早期事件,后出现的被视为晚期事件。例如“耶稣洁净圣殿”在同观福音书中很晚才出现,自然被当成主人公的晚期活动,而在《约翰福音》中它很早就出现了,于是被理解成耶稣的早期工作之一。同样,从所列的事件判断,“在《约翰福音》中,耶稣传道的基本经历是三年,而不是同观福音书所暗示的一年;成年后的耶稣四次进入耶路撒冷,而不是一次”。[3]198再看《旧约》的史传文学。毫无疑问,史传文学是由前向后记叙的,文本时间与故事的顺序基本保持了一致。从亚当、挪亚、亚伯拉罕、摩西、约书亚、大卫、所罗门、以利亚到以斯拉的脉络既是历史人物活动的线索,也是作家记人叙事的线索。

非但如此,进入文本的细部后还能发现,即使处理比较复杂的情节,圣经作者也能竭力按先后顺序编排事件。实际生活中常有两件或几件事同时存在平行发展的现象,这些事对故事具有同等重要性,缺一不可,而作者却无法同时叙述它们。遇到此类情况该如何处理?先写完一件事、再回过头来写其他事吗?能否像电影蒙太奇那样,先写一件事的某个阶段,再写与其平行发展之事的相应阶段,并如此多次交替,使整个情节始终保持由先而后的演变顺序?事实证明,古犹太作者完全能够运用这种类似蒙太奇的手法驾驭复杂情节。

以“亚多尼雅谋窃王位失败”一事为例。此事同时发生在隐罗结和附近的耶路撒冷王宫两地,先记亚多尼雅在隐罗结谋窃王位,(王上1:9,10)继述所罗门在耶路撒冷王宫被膏立为王,(1:11-40)又记亚多尼雅在隐罗结闻讯所罗门称王而惊惶失措,(1:41-50)最后写亚多尼雅去王宫拜见所罗门。(1:51-53)作者不但能交替叙述同时发生于两地之事,还能使两条线索之间的切换恰到好处。在第一个转折点,读者看到了先知拿单,他由于具备预见能力而获悉亚多尼雅的阴谋,又因维护大卫王而决意保护由他亲立的所罗门,故能于此时站出来向所罗门的母亲拔示巴进言。第二个转折点是由亚多尼雅听到所罗门称王时震天动地的奏乐欢呼声连缀的,也显得顺理成章。在第三个转折点,报信人向所罗门禀告亚多尼雅的信息,亦过渡得自然而然。统观这三次转折,前一条线索的末尾和后一条线索的开头都述及共同的话题,涉及当事者共同关注的人物、行为和事件,这是转折能够成功实现的基础。而新信息的出现(拿单向拔示巴传达新信息、亚多尼雅在欢呼声中感受到新信息、报信人向所罗门传递新信息)则使转折的可能化为现实。

从具体事件扩展到记载分国时期历史的《列王纪》全书,不难看到,其作者也在极力遵循一种编年体顺序。《列王纪》的突出特点是交替记录同时发生于犹大和以色列两国的事件,主要方式是述及某国的某王登基时,注明那年是另一国某王在位的第几年,如称“以色列王耶罗波安二十年,亚撒登基作犹大王”、(王上15:9)“犹大王亚撒第二年,耶罗波安的儿子拿答作以色列王共二年”。(15:25)另一种方式是提到某国的重大事件时,标出当时是另一国某王在位的第几年,如称“在犹大王亚撒第三年巴沙杀了他(以色列王拿答),篡了他的位”;(15:28)“心利进去杀了他(以色列王以拉),篡了他的位,这是犹大王亚撒二十七年的事”。(16:10)可见古犹太史家追求尽可能依循年代顺序编排平行事件,将发生于异地的事件整合到同一个历史标尺之下。对于圣经叙事者如何表现异地的事件同时发生,即在一种单一向度上实现同步叙述,塔尔蒙(S.Talmon)曾著专文予以论述。[6]9-26伊弗拉特对此也有简明的概括:①对时间的叙述从不逆转,叙事中若有两支线索平行发展,它们在读者面前一次只能出现一支;②从一条线索向另一条线索的转折常能作到流畅而自然;③两条线索由情报员、信使等角色连接起来,他们把消息从一地传到另一地,其活动乃是情节的有机构成部分;④在特定背景下,情节的两条线索中有事件同时发生。[7]173

圣经作者对两条线索进行同步叙述时既然能实现时间的单向延伸而不逆转,就会导致一个问题:如何使读者形成两条线索齐头并进的同步感?伊弗拉特对此做出富有说服力的分析。他认为,秘密在于圣经作者成功地使用了一种叙述技巧——反射(reflection)。当作者描写一条线索时,也同时兼顾了另一条;一条线索在自身发展之际,也“反射”着另一条的动向;两条线索纠结缠绕,其实是一个统一事件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这种情况能使读者随同故事中的人物,既关注眼前事态的发展,又对相关线索中的事件经常做出合理“反射”,从而形成两条线索同时进展的同步感。用伊弗拉特的话说,即“当我们被一条线索的发展吸引时,另一条线索中的人物形象和事件常被唤起,它们常被叙述中的人物而非叙述者所述及。故事中人物的思想感情不断被平行线索中所发生之事所占据,作为读者的我们,连同那些人物都意识到另一条线索,以及与其相关之事的存在”。[6]

由于双方人物都潜在地出现于平行发展的另一条线索中,“同步发生”就以一种心理体验的方式进入读者的审美过程中。假如离开这种人物关系的深层纠葛,作者仅仅在一处描述甲线索,在另一处又描述乙线索,读者由于孤立地进入正在“见证”的局部线索,就无法以同等强度感受到两条线索同步发生。因此,“反射”技巧赋予“同步感”以远远超出仅为时间一致的性质和意义。经过“反射”处理后的平行线索并不各自孤立地存在,亦不分头自发地发展,而是彼此缠绕在一起,相生互动,既为对方所制约,又向对方施加影响,比如大卫从耶路撒冷出逃既是押沙龙叛乱的结果,又是押沙龙制定新战略规划的前提。这种相互依存、彼此影响的状态因“反射”手法的运用而得以强化,它表明,两条线索的同步进展不仅是形式上的共存问题,也意味着二者的实质性融合。  

三、圣经叙事中的“错时”现象  

保罗·利科(Paul Ricoeur)说过:“故事中事件的时间特点与叙事中的相应的特点并不协调,在时序方面,这些不协调可以笼统地称作时间倒错。”[7]145圣经叙事文学尽管从总体上具备“顺时”性质,在某些特定场合亦不乏“时间倒错”或“错时”现象,即文本时间与故事时间的偏离或矛盾现象。以叙事者正在讲述的“此时”为参照系,从一条时间轴上能分出两种主要的错时关系,或文本时间与故事时间的差异,通常称为倒叙和预叙。“倒叙”指在“此时”讲述先前已经发生过的事,或在事件发生之后回顾那件往事;“预叙”则相反,是在“此时”讲述尚未发生之事,或对未来的某件事进行预先叙述。先看一段《马太福音》中的倒叙:

起先希律为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的缘故,把约翰拿住锁在监里。因为约翰曾对他说:“你娶这妇人是不合理的。”希律就想要杀他,只是怕百姓,因为他们以约翰为先知。到了希律的生日,希罗底的女儿在众人面前跳舞,使希律欢喜。希律就起誓,应许随她所求的给她。女儿被母亲所使,就说:“请把施洗约翰的头放在盘子里,拿来给我。”王便忧愁,但因他所起的誓,又因同席的人,就吩咐给她。于是打发人去,在监里斩了约翰,把头放在盘子里,拿来了给女子,女子拿去给她母亲。(太14:3-11)

之所以称之为倒叙,是因为叙事者“此时”正在讲述希律王听到耶稣的名声而以为他就是从死里复活的约翰之事。其实约翰早已被杀,只是叙事者尚未言及,现在既然提到约翰之死,就应该交待他的死因,于是插入约翰在希律王生日被斩首的往事。

在深入探讨“错时”之前,有几个相关的概念需要界定,首先是“第一叙述层”和“第二叙述层”。当“错时”即倒叙或预叙出现时,相对于错时而言的叙述层次,也就是倒叙或预叙的上下文,属于“第一叙述层”;而存在于第一叙述层之中的倒叙或预叙文字则构成“第二叙述层”。在上述“约翰之死”的纪事中,希律王因听到耶稣的名声而以为他就是从死里复活的约翰之事是第一叙述层,对约翰死亡原因和过程的追述则是第二叙述层。有必要指出,第一叙述层和第二叙述层之分只为研究错时提供一种思路,并不示意哪个层次更重要。由于实际叙事文本的情况千差万别,第一叙述层和第二叙述层都有可能成为叙事的主体。如前所述,圣经的叙事性作品以“顺时”为主,这决定了第一叙述层通常担当着主要的叙事任务。但在某些情况下,第二叙述层也能占居主导位置,这时第一叙述层相应成为它的附属性背景材料,如上述“约翰之死”就出现在第二叙述层,是叙事的重心,而位于它前面的第一叙述层不过是引出它的一个话端。与“错时”相关的另一对概念是“跨度”和“幅度”。热奈特说:“时间倒错可以在过去或未来与‘现在’的时刻,即故事(其中叙事中断为之让位)的时刻之间隔开一段距离,我们把这段间隔称为时间倒错的跨度。时间倒错本身也可以涵盖一段或长或短的故事时距,我们将称之为它的幅度。”[3]24仍以上述“约翰之死”为例,如果假设第二叙述层述及的约翰之死是在第一叙述层所载希律王从耶稣想起约翰之事以前两年发生的,则这段叙事文本中错时的跨度为两年;如果假设第二叙述层所述之事——从约翰指责希律王到他被锁在监里,直到他最后被砍头——涵盖的时间是半年,则错时的幅度为半年。

依据错时的幅度是处于第一叙述层之内还是该叙述层之外,可以分出“内在的错时”和“外在的错时”。路加对西面老人和女先知亚拿的插叙属于内在的错时,因为它们都出现在描写约翰和马利亚奉献婴儿耶稣的第一叙述层(路2:22-39)之内:

在耶路撒冷有一个人名叫西面。这人又公义又虔诚,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来到,又有圣灵在他身上。他得了圣灵的启示,知道自己未死之前,必看见主所立的基督。(2:25,26)

又有女先知名叫亚拿,是亚设支派法内力的女儿,年纪已经老迈,从作童女出嫁的时候,同丈夫住了七年,就寡居了。现在已经八十四岁,并不离开圣殿,禁食祈求,昼夜侍奉神。(2:36,37)

这两段话为读者了解西面和亚拿其人提供了必要的知识,属于“内在的错时”。细究之,这两段话又是“内在的倒叙”,因为它们是叙事者述及婴儿耶稣被奉献之际对旧事的补充交待。既然有内在的倒叙,就会有“内在的预叙”,指发生在第一叙述层内部的预叙,比如在《马太福音》的主干故事中,第一叙述层是始于耶稣降生、迄于他死后复活的一系列事件,其间耶稣曾于前往耶路撒冷的路上向门徒预告他的受难和复活:

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他死罪,又交给外邦人,将他戏弄、鞭打、钉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复活。(太20:17-19)

这些情节都被后来的故事所印证。一般说来,预叙不但要提前讲述将会发生的事件,而且要求事件尚未实际发生就对其进行充分的叙述,就此意义而言,它似乎未见于包括福音书在内的圣经叙事性作品中。但圣经学者仍在引申义上使用该术语,用以指称叙事者或作品人物涉及未来事件乃至末世的警告。

若错时的幅度处于第一叙述层之外,读者便能看到“外在的错时”,包括“外在的倒叙”和“外在的预叙”。马太称耶稣在加利利传道是古代先知以赛亚预言的应验,(太4:14-16)立足于现实回首古代事件,属于外在的倒叙。《路加福音》第3章的耶稣家谱从耶稣开始传道之处切入,向前追叙其身世:“依人看来,他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希里的儿子,……塞特是亚当的儿子,亚当是神的儿子。”(路3:23-38)这段谱系完全按“由于及父”的顺序向前追溯,经过56代之后上溯到人类的创造者,把人性的耶稣与上帝创世联系起来。作为第二叙述层,这段谱系述及发生于第一叙述层(即耶稣传道生涯)之前的漫长历史,应是外在的倒叙。但与通常的外在倒叙不同,这段谱系与耶稣传道之初的活动没有间隔,即第二叙述层的时间终点与第一叙述层相互粘连;而在通常情况下,两个叙述层之间应有一段间隔。相对于倒叙,福音书中也一再出现耶稣对未来事件的预告,但每次所涉“未来”程度可能有所不同,有时是近期的未来,这时读者看到内在的预叙;有时是远期的未来,这时便出现外在的预叙,如耶稣对门徒讲过的一段话:“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太19:28)此语涉及的时间已明显超出第一叙述层覆盖的耶稣生平。在另一处,耶稣的预告似乎更遥远:

当人子在他的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太25:31-33)

这幅图景绘出基督再临时的景观。若将外在的倒叙和外在的预叙连贯起来,读者能够看到一幅从上帝创世到基督再临的全景图。就倒叙而言,叙事者数度回眸古代,直至创世之初,如耶稣驳斥法利赛人之言:“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太19:4;参见19:8;24:21;25:34等)就预叙而论,叙事者又一再展望未来,直至“世界的末了”,如《马太福音》所载耶稣对门徒的最后嘱托:“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万民)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未了。”(太28:20;参见13:49;24:3)可见福音书叙事者的意念中有一条从创世到末世的历史长河,它是耶稣生平的广阔背景,耶稣以肉身降世的一生只与这条长河中的一个特定阶段相联系。

福音书叙事中还有“混合时间差”(mixed anachronies)现象,指外部的倒叙延伸到了故事内部,或内部的预叙与外部的未来事件相关联。前一种情况一再见于《约翰福音》中,该书的耶稣被解释成太古即与上帝同体的道,其生命从那时就已开始;“道成肉身”只是其生命在历史新阶段的另一种形式。缘于此,耶稣声称自己生在犹太人的祖先亚伯拉罕之前:“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8:58)至于内部的预叙涉及外部未来事件的情况,福音书中也多次出现,常用以表明耶稣与其门徒们的事业前后联系、一脉相承,耶稣生前的某些惯例必定延续到他复活升天之后,如他训诲门徒之语:“无论在哪里,只要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就会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20)  

四、“错时”的叙述功能  

圣经叙事缘何多处以“错时”法记事述人?换言之,“错时”能达到何种叙述效果,或具备哪些叙述功能?下面从四个方面略做探讨。

首先,“错时”具有说明功能,能补充说明第一叙述层未尽之事,扩充其信息量,增加其内容含量。从福音书流露的线索看,施洗者约翰是个极富传奇色彩的人物,早在耶稣之前就开始传道,创建了一个影响广泛的教派,不仅为蜂拥而至的众人施洗,甚至为耶稣施洗。他深得民心,且得到加利利分封王希律的敬重,以致后来耶稣的名声日盛之际,希律竟以为他就是复活了的约翰。如此一个非凡人物是怎样死去的?马太插入“约翰之死”的倒叙,使约翰形象较前丰满了许多。再以福音书中有关耶稣的外在倒叙和外在预叙为例,它们把耶稣的血统追溯至上帝创造的人类始祖,甚至太初就与上帝同体的“道”;对耶稣在末世的使命也做出具体描述,使读者得以直接感受基督再临的景观——这些文字显然大大扩充了福音书的内涵。《旧约》中的“错时”亦有说明功能,如在士师以笏的故事中,以笏刺杀摩押王伊矶伦后机智地返回家园,离开现场前将伊矶伦的楼门反锁上。摩押王的仆人误以为国王正在大便,只得静心等待;等烦了,仍不见开门,就拿钥匙打开,不料发现主人已死,倒在地上。谈到此处,叙事者笔锋一转,倒叙这时已经发生了的事:“他们耽延的时候以笏就逃跑了,经过凿石之地逃到西伊拉。……以色列人随着他下了山地,把守住约旦河渡口,击杀了摩押人约有一万。”(士3:26-29)这例“错时”补述了仆人们等待伊矶伦开门时士师以笏的行动,突出了他的智慧和勇敢。

其次,“错时”具有解释功能,能以精心选择的素材对第一叙述层中的人物和事件进行对比性解说。《列王纪上》第1章开头述及大卫晚年其子亚多尼雅谋窃王位,自称“我必作王”,并于暗中积极准备之事。写到此处,叙事者插进一句倒叙:“他父亲素来没有使他忧闷,说‘你是做什么呢’?他甚俊美,生在押沙龙之后。”(1:6)这句倒叙的精妙之处在于以押沙龙为比较对象,对亚多尼雅的生平、性情、欲望和命运作出潜在的解释。押沙龙在娇生惯养中长大,任何行为都不受约束;亚多尼雅也自幼说一不二,为所欲为,因其父“素来没有使他忧闷”,对他批评管束。押沙龙是著名美男子,“以色列全地之中无人像他那样俊美,得人的称赞,从脚底到头顶都毫无瑕疵”;(撒下14:25)亚多尼雅也“甚俊美”。押沙龙私自培植叛党,“为自己预备马车,又派五十人在他前头奔走”;(撒下15:1)亚多尼雅也暗藏野心,“为自己预备车辆、马兵,又派五十人在他前头奔走”。(王上1:5)所有这些对称描写都指向最终的结局:押沙龙反叛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亚多尼雅将会如何呢?叙事者以此处的倒叙向人示意,他谋篡王位也注定要死于非命。在另一种情况下,叙事者只用第二叙述层中的材料对第一叙述层的相关内容进行直接解释,而无需比较。所罗门在原属迦南之地基色建城,那地方是如何转归以色列人所有的?叙事者插叙道:“先前埃及王法老上来攻取基色;用火焚烧,杀了城内居住的迦南人,将城赐给他女儿所罗门的妻作妆奁。”(王上9:16)随后叙事者述及所罗门的敌人哈达和利逊时,也插进倒叙对他们成为以色列之敌的原因——曾遭到大卫的杀戮——予以解释。(王上11:15-25)

第三,“错时”具有揭示性格功能,这时某个角色往往回首往事或述说未来,言语之中透露出其自身的个性特征。以色列众人进入西奈旷野后缺食少水,纷纷向摩西和亚伦发怨言:“巴不得我们早死在埃及地亚卫的手下,那时我们坐在肉锅旁边,吃得饱足;你们将我们领出来,到这旷野,是要叫这全会众都饿死啊!”(出16:3)从这段话中人们看到一群意志薄弱者,他们毫不珍惜摆脱为奴之境后的自由,而一遇挫折就怀念“埃及的肉锅”,恨不得还像往昔那样在饱足中作奴隶。圣经中最常见的预叙出现于先知或上帝之口,它们一方面对某件事的前景做出论断,另一方面也对发言人即先知或上帝的性情予以展示。大卫谋害鸟利亚、与拔示巴淫乱生子后,先知拿单怒不可遏地斥责他,预告他的孩子必死无疑,(撒下12:1-14)言谈话语之中树起一个刚直不阿的先知形象。在犹太文化传统中,先知是上帝的代言人,先知的预言被视为上帝藉先知之口发出的预言,由此,先知形象的背后其实站立着上帝形象。以色列王亚哈和王后耶洗别以卑鄙手段害死拿伯、霸占其葡萄园后,先知以利亚奉命向亚哈说预言:“亚卫说:‘我必使灾祸临到你,将你除尽,……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别的肉;凡属亚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鸟吃。’”(王上21:21-24)读者从这严厉的判决词中看到的上帝,是一个疾恶如仇、公正严明的审判官形象。

第四,“错时”还具有修辞功能,能协同某些技巧使文章达到良好的表意效果。有时,叙事者可能故意让第二叙述层与第一叙述层形成鲜明的对照,比如在士师耶弗他的故事中,第二叙述层的倒叙称耶弗他由妓女所生,被正妻的儿子们逐出家门,不得已流落在外,和“匪徒……一同出入”;(士11:1-3)但此后不久,第一叙述层又说当家乡遭遇亚扪人攻击之际,长老们请耶弗他出山,拥立他为百姓的领袖和元帅。起初因身世卑微被赶出家门,继而又因能力出众被推举为元首,两相对照,耶弗他的“草莽英雄”特征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有时,叙事者也谋求两个叙述层在对比中达到讽刺效果,比如押沙龙被刺死后,第一叙述层称众人把他的遗体“丢在林中一个大坑里,上面堆起一大堆石头”;(撒下18:17)第二叙述层紧随其后,提到一根“石柱”:“押沙龙活着的时候在王谷立了一根石柱,……以自己的名字称那石柱叫押沙龙柱,直到今日。”(18:18)在押沙龙自立的石柱面前,堆在他遗体上的石头似乎无言地嘲弄着这位英俊王子的狂傲个性、权力欲望、自怜之举和可悲归宿。在更多情况下,叙事者会追求借助预叙和所叙之事的实现,达到一种前呼后应或遥相呼应的艺术效果。亚卫上帝预告“以利家的罪孽,虽献祭奉礼物,永不能赎去”,(撒上3:14)以利闻言虽沉痛,依旧心悦诚服地接受宣判:“这是出于亚卫,愿他凭自己的意旨而行。”(3:18)不久以利的两个儿子就死于战场,他本人也惊惧而亡。先知以利亚宣告亚卫对亚哈和耶洗别的预言后,亚哈立即做出谦卑承受的反应:“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卧也穿着麻布,并且缓缓而行。”(王上21:27)但亚卫最终仍按预言对亚哈和耶洗别实施了惩罚。一个预言和呼应彼此印证的宏大例证见于《使徒行传》,该书开头是耶稣升天之前对门徒们的预告:“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此言如同一条纲领,被尔后全书的章节所印证——该书的全部内容就是门徒们如何在五旬节领受圣灵,获得能讲各国语言的能力,继而在耶路撒冷建立教会,又在巴勒斯坦各地、叙利亚、北非、小亚细亚、地中海东北部岛屿以及希腊、罗马世界传道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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