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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9日路加福音12:1-7 |
作者:牧灵圣经 文章来源:思高推广中心 点击数 96 更新时间:10/20/2012 7:38:50 PM 文章录入:admin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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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怕杀害肉身的人 今日这段经文(路十二2-9)与玛窦福音大体是相同的(玛十28-31,派遣宗徒传教的段落)。根据二源论的解释,这是因为这两部福音除了倚靠马尔谷福音的资料外,还有所谓的「Q」文件。路加与玛窦各自将Q文件的资料编辑在不同的段落中,产生的意义也略有不同。 第1节关于「法利塞人的酵母」或许是路加自己的写作,为将这段经文与之前对法利塞人的指责连结起来(路十一37-54),此处并说明「酵母」的意思是指法利塞人的虚伪。 第2-3节谈论的是宗徒们将要去传扬福音,「在暗处所说的,将来必在明处被人听见。」张扬一词相当于「传道」,也就是传扬福音。 但传播福音也将受到迫害和危险,甚至被人「杀害」。耶稣以两种不同的方式劝勉门徒不要害怕危险,而更应该在意获得永远的生命:首先警告他们「应当害怕杀了以后,有权柄把人投入地狱的那一位」;接着用麻雀的比喻(路十二6-7)说明这样敬畏天主的人,在天主眼中无比珍贵,必将受到天主的保护。 反省 我的信仰生活是「真实」的吗?还是虚有其表,只为争取他人赞赏而已? 我是否「敬畏天主」?我是否认真地看待天主的教导、爱的旨意、仁慈的心意?我愿意承行天主的旨意?或是比较在乎人情、面子等外在压力? 祈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