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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6日玛窦福音18:21-19:1 |
作者:牧灵圣经 文章来源:注释:思高推广中心 点击数 215 更新时间:8/14/2012 1:19:29 AM 文章录入:admin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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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伯多禄前来又问:“主!如果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该原谅他几次?七次吗?”
释义 伯多禄提议宽恕七次听起来过于仁慈,因它与凡杀加音的要受七倍的罚(创四15)正相反。但耶稣却说直到七十个七次。二者的区别,不仅是数学或语言学上的不同,更在于宽恕的本质。 这个比喻原是耶稣用来宣讲天国,后来玛窦应用在他的教会,透过他的编辑将比喻转化为宽恕之道,用来寓意不要肖似不宽恕的仆人。 耶稣所讲的故事原指外邦的君王和他的仆人,再者指天主;而玛窦寓意天主和基督徒的关系。玛窦的君王代表天主,而「债」代表罪(参阅:玛六12-15)。 这个故事可分为三幕:一、君王和仆人(24-27):这仆人欠君王一万「塔冷通」,这个天文数字两人均深知无力偿还。君王要他变卖一切,而仆人叩拜哀求主人,主人便动了怜悯的心,释放并免债。二、仆人和仆人(们)(28-31):第一位仆人一出去便遇见欠他一百「德纳」的同伴,一百德纳大约只是一般工人100天的工资(玛廿2),他却将他下到监里,直到他还清。其同伴见这不公平的暴行,遂仗义上诉。三、君王和仆人(32-35):无法想像的事再度发生,君王收回他的宽恕,判他入狱直到还清。 学者们大多认为玛窦增添「如果你们不各自从心里宽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要这样对待你们」这节经文,目的在于告诉他的教会团体这个比喻的真义(参阅:玛六14-15)。 反省 想想天主经中:「求您宽恕我们的罪过,如同我们宽恕别人一样」。 在我的生命中,我如何对待那些得罪我的人? 祈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