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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4日玛窦福音10:24-33
作者:牧灵圣经  文章来源:注释:思高推广中心  点击数 245  更新时间:7/18/2012 2:05:52 AM  文章录入:admin1

24“徒弟不能胜过师傅,奴仆也不能强过主人;

    25如果徒弟能行如师傅,奴仆尊如主人,就算很不错了。如果一家的主人被看成是恶魔,那么这家里的其他人岂不是要受更大的凌辱吗?”

    26“别怕他们!隐藏的定要显露,秘密必要揭晓。

    27我暗地里告诉你们的话,你们要在光天化日下讲出来;凡在耳边听到的私语,你们要到屋顶上大声宣讲出来。”

    28“那只能杀害肉体,不能杀害灵魂的,并不那么可怕,可怕的是那能使人的肉体和灵魂都陷进地狱的。

    29只用一个铜板就可以买两只麻雀,但是若没有天父许可,一只也不会掉在地上。

    30至于你们,天主甚至数过你们的头发,

    31不要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贵重得多呢!”

    32“在众人面前承认我的人,我在父前也承认他;

    33在众人面前不认我的人,同样,我在天父面前也不承认他。”

释义

今天的福音仍是延续「福传使命言论」的主题。经文的开始以师徒、主仆的比方说明门徒不能幸免于难,也会受到与耶稣相同命运的对待。 「贝耳则步」是犹太人称呼「魔王」的名字(九34;十二24);如果耶稣被称为「魔王」,那么门徒在反对者眼中就是魔鬼。尽管有逼迫,但毋须害怕,因为福音的真理最终要显明,真相会大白。所以耶稣私下教导他们的教训,要把它努力传扬出来。

麻雀在当时是穷人的食物,价钱廉宜。贱如麻雀,天父尚且看顾掌管它们的生死,何况是门徒呢?天父的看顾是无微不至的,不限于生死存亡的大事;耶稣在这里采用以小喻大的辩证,劝勉他们毋须惧怕敌人对肉身的迫害,反而要害怕掌握人真正永恒归宿的天主,祂可以叫人沦落地狱,永远与祂隔绝。

32-33节指出门徒对耶稣的态度,将决定最后的末日审判时的结果。所谓「承认」不仅是口里的,更是生命性地与耶稣命运连结在一起,所以门徒无论任何景况都要紧紧跟随耶稣,勇敢为祂作证。

反省

我是否常应遭受苦难而惊讶?我常问「为什么是我」这样的问题吗?我想过自己和耶稣的命运有必然的关连吗?

在我日常生活里是否紧跟随耶稣,以祂为中心?我如何落实真正的福音精神,为耶稣作证?

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