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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6日玛窦福音7:6,12-14 |
作者:牧灵圣经 文章来源:注释:思高推广中心 点击数 353 更新时间:7/7/2012 6:02:20 AM 文章录入:admin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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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要把祭献的圣物给狗。不要把珍珠扔给猪。它们会糟蹋了珍珠,反过来咬伤你们。”
玛窦福音第七章是『山中圣训』的最后一部份,由一连串的训言所组成。虽然这些训言具有不同的主题,但都属于基督徒应有的基本态度,也因此被福音作者编辑在一起。今天的福音包含了其中的三段训言。 首先是第6节。这节经文与上下文间的关系并不明确,因此产生诠释的困难,不过圣经学者大多认为,这句经文谈论的是传福音的「对象」问题。犹太人轻视外邦人,常用狗和猪来指涉他们。玛窦福音可能用这样的俗语来指涉敌视耶稣福音的经师和法利赛人。第二世纪的基督徒作品「十二宗徒训诲录」,则又引用这句话表达「不可让未受洗者领圣体」。 第12节被称为道德的「黄金律」(The golden rule),这条黄金律在基督以前的犹太或其它古代文学中都可发现,犹太经师黑莱尔(Rabbi Hillel,基督前一世纪)的说法是极有名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即是全部的法律,其他都是诠释。」耶稣的教导则更进一步地,积极地鼓励基督徒去作期望别人为自己做的事。 最后13-14节是所谓「窄门」的比喻,反映出在旧约中所谓「善恶两路」的观念(参阅:咏一)。城市的宽门和大路容易被人发现,引诱人走,但窄门则不容易引起注意,不容易找到。为了发现这条路,要紧的是依靠耶稣,跟随祂的训言。 反省 除了传扬福音的热忱之外,我是否也谨慎分辨不同的人对于接受福音的心理准备也有所不同? 想想今天的「黄金律」,是否我也愿意尝试把自己期望得到的,先付出给别人?我是否愿意跟随基督,走福音的幽暗「小路」? 祈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