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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6日玛窦福音5:33-37
作者:牧灵圣经  文章来源:注释:思高推广中心  点击数 210  更新时间:6/25/2012 3:43:01 AM  文章录入:admin1

     不要乱发誓

    33“你们听过那些古人教训说:‘不要背弃誓言,你要履行向上主许下的誓愿。’

    34但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发:不要指天发誓,因为那是天主的宝座;

    35不要指地许愿,因为那是他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发誓,因为那是大王的城;

    36你更不要指着你的头发誓,因为你根本无法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

    37所以,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多余的话都来自邪恶。”


释义

今天的福音是耶​​稣山中圣训的一部份。山中圣训的特色是耶稣屡次运用犹太人熟悉的事,提出更高层次的教导。犹太的教师一向坚持用誓言来保证事情的真实性,并强调严守誓言的重要性。这样的原则在新约中常被提及(参阅:格后一23;玛二六63);旧约律法更清楚规定不可背誓或许愿不还(户三十3;申二三22-24) 。

在耶稣的时代,犹太人发誓通常分为:需绝对守住,及不需守住二种。当人在任何方式下,以「神的名」起誓时,就必须守住誓约;但如果他是指天,指地或指他的头起誓,就不一定非守住誓约不可,这也成为犹太人逃避实践誓言的一种艺术。

耶稣则说「总不可发誓」,要求人们改变那种视发誓为必要的生活态度。耶稣并进一步提出新的解释:不可指天、地、耶路撒冷、人的头发誓。天主无所不在,没有人能将祂摈除在任何事情之外,天主不但听见奉祂的名所说的话,也听见我们所说的一切;为此,这类的誓言毫无必要。最后耶稣更指出基督徒应有的态度:「是就说是,非就说非」。因为在神的国度里,真理自明。

反省

一切许诺其实都是在主面前订立。我是否尽力地实践我所作的许诺?

耶稣教导「是就说是,非就说非」。在我生活中是否也如此?或是拥有不同的原则与标准? (在教会遵行一种行为标准,在其他场合又是另一种?对不同的人又有不同的标准?)

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