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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日玛窦福音5:20-26(四旬期第1周星期五)
作者:牧灵圣经  文章来源:注释:思高推广中心  点击数 2070  更新时间:2/28/2012 7:44:16 PM  文章录入:admin1

读经一:厄则克耳18:21-28

21如果罪人远离罪恶,谨守我的法律,奉行正义之事,他会获得生命,不会死。

    22他所犯的罪不会报应到他身上,他会因他的义行而生。

    23我愿意罪人身亡吗?--雅威的话。我难道不愿意他改邪归正而生存下去吗?

    24如果义人离弃义行而犯罪,如同邪恶的人一样,他会拥有生命吗?他的义行将得不到报偿,他必要因他背信犯罪而死亡。

    25但是你们会说:雅威的作法不公平!以色列呀!是我的作法不对,还是你们的作法不对?

    26如果义人离弃义行而犯罪,他要因他的罪而受死。

    27如果恶人离弃罪恶,谨守我的法律,奉行正义之事,他定能救他的性命。

    28他会获得生命,他不会死去,因为他觉悟了,离弃了罪恶。

释义

本日读经提及有关「先恶后善」与「先善后恶」的问题,并说明二者有不同的收场。

首先是关于「先恶后善」的情况:倘若恶人回头,离弃他所犯的罪,遵循天主的诫命,就必能存活,天主也不再记念他的罪。因为天主乐于宽恕,祂岂喜悦恶人丧亡?
祂宁愿看到他因悔改而存活。

再者是「先善后恶」的情形:若义人不再行义,离弃正道,一如恶人所惯行的恶事,他必不能存活;在天主眼中,没有功过相抵这回事,故他从前所行
的善,天主也不会记念。

天主透过先知宣告:每个人要担负自己的善恶责任,也警戒恶人要痛改前非,劝勉义人须为正义持守到底;否则,义人先前的善将不被记念;而恶人先前的恶,也因离恶迁善而被遗忘。

玛窦福音5:20-26

20“我告诉你们:如果你们的德行不能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德行,你们就进不了天国。”

    21“你们知道那句古人常告诫的话:‘不可杀人;杀人者要受审判。’

    22现在我对你们这样说:谁向自己的弟兄发怒,就该受审判;如果哪个人谩骂自己的弟兄,就应受公议会的制裁;要是谁对自己的弟兄无礼,就该去受熊熊烈火的惩罚。”

    23你到祭台前献礼物时,要是想起哪个弟兄对你仍有不满,

    24你应把礼物搁在那里,先去和你的弟兄和解言好,然后再来献你的礼物。”

    25“当你和仇家还在路上时,该赶紧和他化解。否则你的仇家很可能把你交到审判官的手里,审判官再交给衙门差役,你就可能去坐牢了。

    26我实在告诉你,你没还清最后一分钱之前,是绝对出不来的。”

释义

玛五17-48记载耶稣对法律的重新诠释,但并非放宽标准,而是要求更大的义德。耶稣以「你们一向听过给古人说…我却对你们说…」这样的说话方式引出自己超越旧约法律的深刻解释。
福音作者的目的在于凸显耶稣代表天主的权威。

耶稣没有否认「不可杀人」这条律法的必要性,但他更提升到另一境界,他用「发怒」等例子来要求人建立根本的「弟兄姊妹」的关系。
耶稣要求人们超越外在行为,更看重内在动机,虽然法律无法规范人内在的动机,但真正破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就是内在不良的动机。

万物都是天主所创造的,人更是依照天主的肖像所造。
因此,当人辱骂他人是「傻子」、「疯子」的时候,不只是辱骂一个人,而更是批评天主的创造不理想,根本是轻慢天主,这样的人,当然应受到犹太议会的裁判。

由天主创造的观点来看,人人都是「弟兄姊妹」,如果这种关系遭致破坏,当然难逃「最后审判」。
因此耶稣强调和好的重要性,而且指出,谁是先意识到这种不和谐的情况,就应该主动去和弟兄姊妹们和好,因为能够发现这一点,完全是来自于天主的恩宠。

反省

我的人际关系是否和谐?
是否常常不愿与人和好,而心灵被囚?

基督徒的伦理观要求极高,我认为这是「束缚」?
或是「释放」?

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