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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6日玛窦福音10:17-22 |
作者:牧灵圣经 文章来源:注释:思高推广中心 点击数 1434 更新时间:12/28/2011 6:42:39 PM 文章录入:admin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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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小心点!有人要拘捕你们,把你们送交到公议会;他们会在会堂上鞭打你们; 18为了我的缘故,人们会把你们押送到总督或君王面前,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证。” 19“你们被押解的时候,不要为你们说什么话或该怎么说而担忧,因为到那时,你们自会知道该说什么话。 20因为那时不是你们,而是你们天父的圣神在你们内说话。” 21“兄弟会自相残杀,父亲会害死儿女;子女也会反叛双亲,置他们于死地。 22由于我的名,你们会被众人忌恨,但那能坚持到底的人必会得救。” 釋義 瑪十1-42記載耶穌派遣門徒外出傳福音時給他們的教導,一般稱之為「福傳言論」,今天的福音經文選自其中的一段。這段經文反映出耶穌復活後,福傳使者所面臨的情形。耶穌沒有隠瞞為福音作證可能帶來的災難;相反地,祂先警告門徒要有這樣的心理準備。福音作者描寫門徒將被「交給公議會」(十17),這段話與他描寫若翰洗者,尤其是在耶穌被交到公議會處死時,採用了相同的字句(十4,十七22,二十18-19);門徒將和耶穌一樣(二十19,二七26)遭受鞭打(十17);也將如同耶穌被交給總督(二七2、11)被帶到總督和君王面前(十18)。 福傳工作所面臨的最嚴重的考驗是,甚至連自己的親人也不接受他們。這情況最貼切的表達,基督徒「為了耶穌的名字,將要被眾人所惱恨」。耶穌預先對這一切提出警告,並非要門徒與他人造成對立,而是勸勉他們對福音的啟示(五43-48)要「堅持到底」,以證明其信仰的真實性。 反省 「你們父的聖神在你們內說話」是基督徒的特色。我在面臨困難或誤解時,是否先尋求聖神的指引?還是自行苦思解決之道? 我曾經面臨為信仰作證,甚至吃苦的經驗機會嗎?我如何應對? 祈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