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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6日若望福音5:33-36
作者:经文:牧灵圣经  文章来源:注释:思高推广中心  点击数 963  更新时间:12/14/2011 6:29:50 AM  文章录入:admin1

33你们曾派人去若翰那里,他为真理作了见证。

34我自己并不需要人的见证,但为了你们能得救,我告诉你们这些话。

35若翰好比一盏灯,发光照亮,你们愿暂时在他的光照中,享用片刻。

36我有比若翰更有力的证据:那便是我父嘱咐我完成的工作。我所做的这些工作,证明了我是父派遣来的,

释义

对耶稣而言,并不需要任何人性的见证;需要见证的是人,为了能够得救。耶稣这里以回顾的方式说出,若翰洗者为「真理」,也就是为基督作证,好使一切人都能因此而得到信仰(参阅:若一7)。然而,若翰的见证却遭到人们的拒绝,仅被他们当作短暂的消遣或余兴节目。耶稣将若翰的见证比拟为「发亮的灯」,并无贬抑的意思,但当然更让人看出来「(世界之)光」远远超越「灯」。

比若翰的见证更大、更重要的见证,是耶稣自己的启示,也就是耶稣所完成的工程:耶稣必须在天父差遣的工程彻底完成。若望福音作者写作之时,耶稣以彻底完成了天父所派遣的使命,对他们、以及对一切读者而言,耶稣所完成的一切应该证明祂的确是天父所派遣来的救主。

反省

我们的信仰都来自人的见证,我自己也成为信仰的见证吗?

耶稣的生命启示天主的救恩。我是否渴望认识耶稣的生命?怎么做呢?

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