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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日玛窦福音21:33-43 (常年期第27主日) |
作者:牧灵圣经 文章来源:注释:思高推广中心 点击数 3586 更新时间:10/3/2011 4:25:22 AM 文章录入:admin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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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园佃户的比喻 【经文脉络】 这个主日的福音选自玛二一33-43,记载耶稣在圣殿区域内所讲的一个「园户」的比喻。这个比喻是在初期基督徒团体中广为流传的故事,因为不仅三部对观福音的作者,都将其收录编辑在自己的作品中,甚至(伪)《多默福音》也记载了这个比喻。 这段福音经文,看起来似乎是一个一气呵成的叙述,事实上却是在教会历史中,逐渐扩充发展而成的故事。我们分三个阶段介绍这个故事。 一、耶稣的比喻 历史中耶稣所讲的这个比喻,应该比玛窦福音中的经文简单的多,很可能十分接近《多默福音》No.65的叙述。我们无法完全正确地还原耶稣所讲的比喻,只能将比喻的核心内容大概描述如下: 原始的比喻 一位富有的家主将其葡萄园租给园户,约定好以部分的出产做为租金,便外出远行了。到了收获季节,主人便打发一位(或一些)仆人前去向园户收取属于他的果子(租金)。但是,园户们却粗暴地把富人派来的仆人杀害。于是主人又派遣自己的儿子去收取租金,但园户们竟然也将他杀害。因为他们认为,如果这位法定继承人死了,葡萄园便成为没有主人的产业,那么根据犹太法律,任何人便可透过实际的占有而得到这些产业。讲述比喻者最后问道:「葡萄园的主人,将会如何处置那些园户?」这个问话应该就是原始比喻的结束,引领每位听众在内心中提出自己的回答。 比喻的目的 这个原始比喻最初的目的,大概和这段经文前面的「无花果树的咒诅」的叙述相似(玛二一18-22);耶稣针对以色列民族,尤其是对他们的领导者提出的恐吓:如果他们不悔改,审判必将临到他们身上。 二、玛窦的编辑 读者只须比较玛二一33-43和谷十二1-12两段经文,便可轻易看出玛窦所做的修改。在此,我们列出其中最重要的三点: 1. 主人派仆人去收果子(34节),意思是指「全部」的果子,而并非只是属于他的那一部分。同样的思想在41和43节中,又被强调了两次。尤其43节中「天主的国,将要交给一个结果子的民族」,这里「果子」的意思,已经由具体的葡萄转变为指信仰的果实了。 2. 派去收果子的仆人已由原始比喻中的「一位仆人」(参阅:谷十二2),变成二组仆人,明显地是影射过去的先知们。再者,第二次派去的仆人,比第一次更多,很可能也是暗示后期的先知。 3. 根据马尔谷的经文,主人最后派去的儿子先被园户们杀死,然后才被抛到葡萄园外(谷十二8)。但是在玛窦的叙述中,恶园户们先把他推到园外,然后才把他杀死(39节)。这个更动,明显地是为了配合耶稣在圣城之外被钉死的事实。 玛窦的目的 玛窦把这个简短的比喻扩充,使它成为一个救恩历史的缩影,言简易赅地表达出以色列人民在历史中对先知们的态度,以及最后被天主派遣的那一位,亦即天主子的命运。福音作者是在复活后的观点下,将这个比喻转化为一个基督信仰中「苦难与救援」历史的素描。 三、初期教会的基督论 福音故事的最后一段(42-46节)其实是初期教会有关「基督论」的基本肯定,是初期教会运用这个比喻继续发展而成的。耶稣:教会的基础「匠人弃而不用的石头,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这句引用自圣咏一一八篇22-23的经文,为初期教会极为重要的基督论证明(参阅:宗四11;伯前二7;弗二20)。耶稣被恶人钉死在十字架上,然而天主使祂复活了,因此得到一个独特的意义。在祂身上建了一个新的得救的团体,即使过去被排斥的外邦人,也能属于这个团体(伯前二9-10)。一切人的救援都在耶稣身上,也唯独在祂身上(宗四12)。 新的天主子民团体: 教会比喻的结局,本来只是「儿子」的死亡。但初期教会却在圣神的默感下,在这个结尾处带入耶稣复活的思想。耶稣的道路并非结束于一个灾难之中,而是被天主转换为一个令人惊奇的、伟大的事件。经由耶稣的死亡和复活,自旧的天主子民团体产生一个新的天主子民团体,一个结出果实的团体。 对玛窦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这个新天主子民的建立,这个新的团体不再区分犹太人或外邦人,种族不再是问题。进入天主子民团体的唯一条件是:透过善行结出与信仰相称的果实。一切人都被邀请在生活中结出果实,进入这个团体(教会)。对于那些执意拒绝结果实的人,便只有审判等待他们。由于他们轻视天主所奠定的「角石」,他们必将被这石头压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