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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9日玛窦福音22:34-40
作者:牧灵圣经  文章来源:注释:思高推广中心  点击数 1720  更新时间:8/14/2011 5:27:13 PM  文章录入:admin1

34当法利塞人得知耶稣让撒杜塞人哑口无言后,他们就聚合起来。

35其中有个人想用这个问题来试探耶稣,

36就问:“老师,在律法上,最大的诫命是什么?”

37耶稣回答说:“‘你当全心、全灵、全意地爱天主,你的上主。’

38这是最大的也是最重要的诫命。

39还有第二条与此相同:你当爱你的近人,如同爱你自己。

40全部的律法和先知之言都以这两点为基础。”

釋義

法利塞人的問話只是要顯露自己的才學,顯示自己比撒杜塞人優秀;猶太人把梅瑟的法律詳加分析,分為六百三十一條,甚至還為各誡命分別輕、重、大、小等級,但是卻沒有這些分別的標準,他們常為此爭論不休。當他們見耶穌講解經義這麼好,就提出這個麻煩的問題,看耶穌如何主張。

第一條誡命「你們應當全心…」引自申六5,是以民應該每日兩次誦唸的經文,這是包含他們信仰和宗教生活的基礎;接著,耶穌附帶說了第二條誡命,也說明與第一條相似,因為,由人如何愛人,會知道人如何愛主。第一條誡命的對象,是唯一的天主,第二條誡命的對象,是天下所有的人,愛天主要以整個心靈去愛,並超越對自己的愛;愛世人要如同愛自己,凡人願意給自己所做的事,也應給人做。由於人是天主的肖像,所以,要用愛天主的愛去愛人,因此,這兩條誡命是相似的。

「全部法律和先知」指舊約中一切的教義與教規。舊約的中心思想就是要全心全意的愛天主,由此可見,耶穌來不是為廢除法律和先知,而是為成全,使人更明瞭法律與先知的真諦在於一個「愛」字;因此,舊約是過「愛的法律」的生活,新約是過「愛」的生活。

反省

「全心、全靈、全意的愛天主」這句話對我有何意義?

我愛天主創造的我嗎?「愛人如己」很困難嗎?為什麼?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