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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8日玛窦福音17:22-27 (常年期第19周星期一)
作者:经文:牧灵圣经  文章来源:注释:思高推广中心  点击数 1702  更新时间:8/8/2011 3:30:22 PM  文章录入:admin1

22有一天,他们在加里利,耶稣对他们说:“人子将会落到他人手里,

23他们会杀害他,但在第三天他会复活。”他们都觉得十分悲痛。

付圣殿税

24他们进了葛法翁,有个在圣殿收税的税吏来问伯多禄:“你的老师不付人丁税吗?”

25伯多禄说:“当然付!”他回去后,耶稣就问他:“西满,是谁为地上的王侯们付税呢?是他们的儿子?还是那些外人?”26他回答:“那些外人。”于是耶稣又说:“所以,儿子是免税的,

27但别惹起事端,你去湖边垂钓,把钓上来的第一条鱼的鱼嘴打开,你会看到一个银币,你拿这个给他们,当作你和我该付的税金。”

釋義

耶穌在加里肋亞境內不停地到處講道。瑪竇福音第二次記載耶穌向門徒預言自己要被長老、司祭長及經師殺害,三日後復活。門徒們不明白「復活」到底是什麼意思,因此只注意到耶穌提到的「苦難」,所以感到憂鬱。

在葛法翁,收殿稅的人問伯多祿耶穌是否繳殿稅?按猶太人的法律,成年男子,除了司祭外,都該繳納半個「斯塔特」(大約今日七角美金)作為殿稅,支持聖殿的開銷。耶穌搶先問伯多祿:「一般的君王向誰徵稅?」伯多祿回答向「外人」。如果地上君王的兒子不必繳稅,身為默西亞、天主子的耶穌,當然也豁免向天父的聖殿繳稅。這段經文的目的,明顯地在於說明耶穌的真實身份,不過這身份暫時仍是隱而不宣的。耶穌表達遵守當時法律,因此藉著一個奇蹟,使祂與伯多祿兩人都能繳納殿稅,這個奇蹟本身,也再次說明耶穌的天主子身份。

反省

跟隨耶穌就是跟隨祂走上十字架的路,我是否準備接受這些苦難呢?

我和教會的關係是自由的服務關係?或是束縛的義務關係?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