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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9日玛窦福音17:22-27 |
作者:经文:牧灵圣经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 1786 更新时间:8/11/2010 9:22:05 PM 文章录入:admin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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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窦福音17:22-27 22有一天,他们在加里利,耶稣对他们说:“人子将会落到他人手里, 释义 耶稣在加里肋亚境内不停地到处讲道。玛窦福音第二次记载耶稣向门徒预言自己要被长老、司祭长及经师杀害,三日后复活。门徒们不明白「复活」到底是什么意思,因此只注意到耶稣提到的「苦难」,所以感到忧郁。 在葛法翁,收殿税的人问伯多禄耶稣是否缴殿税?按犹太人的法律,成年男子,除了司祭外,都该缴纳半个「斯塔特」(大约今日七角美金)作为殿税,支持圣殿的开销。耶稣抢先问伯多禄:「一般的君王向谁征税?」伯多禄回答向「外人」。如果地上君王的儿子不必缴税,身为默西亚、天主子的耶稣,当然也豁免向天父的圣殿缴税。这段经文的目的,明显地在于说明耶稣的真实身份,不过这身份暂时仍是隐而不宣的。耶稣表达遵守当时法律,因此借着一个奇迹,使祂与伯多禄两人都能缴纳殿税,这个奇迹本身,也再次说明耶稣的天主子身份。 反省 跟随耶稣就是跟随祂走上十字架的路,我是否准备接受这些苦难呢? 我和教会的关系是自由的服务关系?或是束缚的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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