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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内的圣经诠释(七)基要派的阐释 |
作者:宗座圣经委员会 文章来源:宗座圣经委员会 点击数 3681 更新时间:7/26/2010 8:56:45 AM 文章录入:admin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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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要派(fondamentaliste)阐释圣经的一个基础是:圣经是天主的圣言,受默感和不能错的。因此应以字面意义去研读和阐释圣经的每一项细节。不过,所谓「字义阐释」,是指一个死板的逐字阐释,亦即完全不顾及圣经的历史根源与发展。因此,这与历史批判法的运用,更好说是与任何科学化阐释圣经的方法,皆背道而驰。 基要派的阐释始源于宗教改革时期,人们对忠于圣经的字面意义甚表关注。整整一个世纪的思想启蒙时期后,基要派的阐释在基督教教会内兴起,形成与自由派的释经抗衡的一堵堤霸。「基要主义」这词,与1895年于纽约尼加拉举行的美国圣经会议有直接关系。 大会上,保守的基督教释经学者订定了「五项基本要义」:圣经字面无误性、基督的神性、基督生于贞女、基督代人赎罪的教条及基督第二次来临时肉身的复活。因这基要化的理解圣经方法,流传至世界其它角落,在欧洲、亚洲,非洲和南美洲形成了其它同样地逐字对照的阐释方法。及至二十世纪末期,在不同的宗教组织或教派中,越来越多人采用这种阐释,天主教徒当中亦然。 基要主义坚持圣经的神圣默感、天主圣言的无误性,和圣经其它真理,其中包括那「五项基本要义」。这些坚持是正确的。但基要派表达这些真理的方式,实有商榷馀地。不管倡导者如何解释,这些真理仍是根据一个不合符圣经的意识形态来表达。因基要派要求读者对其教义的观点墨守成规地坚持,并以一个拒绝一切询问或任何批判性研究的圣经解释,作为基督徒生活和救恩训导的唯一泉源。 这类基要式阐释的根本毛病,在于漠视圣经启示的历史性,致令无法接受圣言降生成人这事的全部真理。至于人与天主的关系,基要派极力回避神、人间的紧密联系。此派拒绝承认受默感的天主圣言是以人的语言来表达,而这圣言的确是在神圣的默感下,由能力和才智均有限的人类作者表达出来。因此之故,基要式的阐释把圣经经文视为圣神逐字口授而写成的书,并不认同天主的圣言是以不同时代所规 的语言和表达方式所着成;毫不理会圣经经文内可找到的文体类型和人的思考方式,当中不少是经年累月的推敲过程之成果,并呈现着覆盖甚广的历史状况的特征。 基要主义亦过份强调圣经经文某些细节的无误性,尤其那些有关历史事件或所谓的科学化的真理,经常把一些从始至终未假设为正史事情的资料「历史化」:每一件以过去式动词来报导或陈述的事情,皆被视为历史;他们忽略了一个基本的考虑:经文可能存在象征或比喻的意义。 基要主义常倾向漠视或否认圣经的希伯来文、阿剌美文或希腊文原文内所存的问题,往往封闭地受制于一个特定的翻译,不管是古老的或现时的。同样,这主义亦未能顾及圣经本身之内可找到的,对某些经文的「重读」。 就福音而言,基要主义毫不理会福音传统的发展,只幼稚地把这传统最终的阶段(即圣史所写的),与最初的阶段(历史中的耶稣的所言所行)混为一谈;与此同时,基要主义忽略了一件重要事实:最初的基督徒团体本身是怎样理解纳匝肋人耶稣和他的讯息所造成的震撼。但我们正是从这份理解证实了,亦表达出基督徒信仰那源自宗徒的根。基要主义因而曲解了福音本身所要求的。 同样,基要主义往往采纳非常狭窄的观点。基要主义接受那古旧、过时的宇宙观的表面事实,只因为圣经曾这般记载过;因此防碍了文化与信仰关系的广泛交谈。由于这主义依赖一种毫无批判力的方法来理解圣经某些经文,此举助长了一些偏激的政治思想和社会意识─如种族主义─这颇为相反基督的福音。
最后,因坚持「圣经独尊」的原则,基要主义把圣经的阐释从整个传统分割出来;藉圣神的引导,这传统的确是在信仰团体的内心,偕同圣经一起发展的。基要主义没有认清新约是在基督徒的教会内成形,并且是教会的圣经,而这教会在圣经经文的编撰之前已存在;因此之故,基要主义往往是反教会的:其轻视教会的信条、教义和礼仪习惯─这些均已成为教会传统,和教会本身的训导职务的一部份。基要主义彷佛就是一种私人的阐释方法,并不承认教会是建基于圣经,并从中攫取滋养和启迪。 基要派的取向存在不少危机,原因是:为那些希望从圣经找到现成方法来解决生活上的问题的人,这取向确具吸引力。这取向可蒙骗这些人:为他们提供一些虽充满虔敬,却是虚幻的阐释,反而没有告诉他们圣经未必包含每一个难题的即时解决方法。由于基要主义不经意地混淆了圣经讯息中神圣的精华与人有限力量的产物,给生命倾注一种虚假的确认。虽没有明言,基要主义实在是引导人作一种思想上的自杀。 甲. 哲学化诠释
注释圣经的步骤,由于新近的现代哲学诠释法重视认知的主体,在认知上,尤其是历史知识上的投入,注释圣经的步骤,就不得不重新有所考虑。随着薛理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狄尔泰(Wilhelm Dilthey),特别是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的着作面世,诠释的反省得到了新的发展。不少作者在依循这些哲学家的同时,也偶有偏离了他们的路线,从而更深入地发展当代诠释理论及其在圣经方面的应用。这些作者中,我们将特别谈及布特曼(Rudolf Bultmann),伽达梅(Hans Georg Gadamer)和黎克尔(Paul Ricoeur)。这 无法全面概述他们的见解,只是指出他们的哲学中一些影响着圣经经文阐释的主要思想。
(一) 现代的宏观
意识到第一世纪与二十世纪两个世代的文化距离,布特曼锐意找出圣经谈论的现实对当代读者的意义。他坚持任何一种理解均需要一种「预先了解」(pre-understanding),并详述新约书卷的存在主义化阐释的理论。以海德格的思想作为蓝本,布特曼强调若没有一些引导人明了的假设,是无法为圣经经文作注释的。「预先了解」是建基于阐释者与经文所述的现实的生活关系(Lebensverhaltnis)。不过,若要避免主观,阐释者必须容许「预先了解」被经文的现实深化和充实……甚至也让之修改和 正。 有关末段这版本,所投的十九票中,十一票赞成,四票反对,四票弃权。投反对票的人士建议把结果与本文一并列出。该建议获委员会接纳。 艾伯陵(Gerhard Ebeling)和富克斯(Ernst Fuchs)发展的圣言诠释法,采纳了一个不同的取向,亦是源自别的思想 畴,牵涉神学化的诠释,更重于哲学化的诠释,不过,艾伯陵认同别的作者如布特曼和黎克尔,肯定天主的圣言只有在宣讲对象身上才找到真义 布特曼提出一个问题:那一个思想架构最能确定一些题目,好让今日的读者理解圣经的经文?就此,他声称已在海德格的存在主义分析中找到答案。他指出海德格式的存在主义原则具备普世性的应用,并提供了最适宜了解新约讯息所启示,有关人的存在的一些结构和观念。 伽达梅也同样强调经文与阐释者间的历史距离。他采用并发展了「诠释圈子」(cercle hermeneutique)的学说。一些影响我们的理解的预测和先存概念,是孕育我们的传统所衍生出来的。这传统就是:组成我们的生活背景和理解领域的,大批历史和文化资料。阐释者的责任是与经文所描述的现实展开对话,真正的了解是在经文与读者的不同领域融合的时候达成(Horizontverschmelzung)。这份融合则取决于一份「关系」(Zugehorigkeit),就是阐释者与他/她的对象间一份基本的连系。诠释是一个辩证的过程,对一篇经文的了解亦会增进阐释者的自我了解。 至于里克尔对诠释学的见解,值得一提的要点,是他突出了抽离(distanciation)的功用。这是正确运用一篇经文的必经程序。第一重的抽离发生在经文与其作者之间,因为文章一旦写成,便独立于作者,开始拥有本身的意义。另一重抽离是在经文与以后的读者之间出现。读者需要尊重经文所描述这个陌生的世界;因此,文学和历史分析的方法为释经均是必备的。不过,一篇经文的意义,只可能在读者于实际生活上实践时才能完全领略。从他们的处境开始,读者应邀从经文所展示的基本意义上发掘新的意思。对圣经的认识绝不能停留在语言的层面,而必须达至语言所表达的现实。圣经的宗教语言是一个「发人深思」(donne a penser)的象征语言,一个几时都能发现其丰富的深蕴的语言;一个指向超性的现实,又同时唤醒人对自己的存在最深切的理解的语言。
(二)于释经学的功用
当代这些有关经文释义的理论有何功用呢?圣经是天主给所有世代所说的圣言,因此,必须有一个能容纳揉合了文学和历史批判法的整体释义的诠释原则。阐释的工作在于克服圣经经文的作者与首批的写作对象,和我们实际的年代,两者间时间上的距离,并从中造就一个正确的圣经讯息的实践,让基督徒的信仰生活获得滋养。因此,任何经文的注释,均有责任透过这种现代所理解的「诠释学」来达至完善。 圣经本身及其阐释的历史,均指出诠释的必要性……那就是一个既源自我们今日的世代、又是向着这世代说话的阐释。整体而言,旧、新两约各经卷均显示其产生是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其中一些基础的事件,经常是因着与信仰团体的生活的关系而得到重新阐释。在教会的传统中,身为圣经首批阐释者的教父认为,在未找到适合于他们当代基督徒的处境的意义之前,他们就经文的注释皆未完成。经文的注释若要真正切合圣经经文本来的目的,固然要直捣经文的陈述核心,找出这陈述所表达的信仰现实,但亦要进一步把这个现实与我们在今日的世界的信仰经验结合起来。 面对历史实证论(positivisme historique)和运用自然科学所采用的客观原则来研习圣经的倾向,当代的诠释学可说是一个健康的反应。一方面,圣经报导的所有事件,都是经过阐释的事件;另一方面,所有这些报导的注释,必定涉及诠释者个人的主观。通往圣经的正确理解的门径只为一类人开启:即那些凭着生活经验与经文的讯息紧密相连的人。每一个释经者均要面对的问题是:那一个诠释的理论最能促成正确地捕捉圣经深层的现实,和这对今日的人所表达的深意? 我们必须坦白承认某些诠释理论并没有充份条件阐释圣经。例如布特曼的存在主义化的阐释,倾向把基督的讯息封锁于一个特定的哲学 围内。再者,因这诠释法坚持的预设,圣经的宗教讯息,绝大部份被剥夺其客观现实〔这是由于过份的剔秘(demythologisation)〕而趋向简化为纯人类学的讯息;哲学变成阐释的标准,而非一个工具来了解所有阐释的焦点对象:耶稣基督这人和在人类历史中完成的救赎事件。因此,一个真正的圣经阐释所包含的,首先是(救恩)事件所表达的意义,进而,最重要的是在耶稣基督这个人身上所表达的意义。 这意义是在经文中表达出来的。因此,一个切合当代的阐释,若要避免纯主观的理解,便要以经文的研究为基础,而这样的阐释要不断以经文来证实有关的预设。 圣经诠释学是一般文学和历史着作的诠释学的一环;同时亦是一种独特的诠释。这独特之处是出于其对象。救恩事件和这事件在耶稣基督身上的成果,给了整个人类历史意义。到最后,新的阐释必定要揭示和展露这意义的宝藏。单凭理智,并不能透彻了解圣经中有关这些事件的记载;一些特别的预设,如存留在教会团体内的信仰和圣神的启导,均影响着有关的阐释。一个读者在圣神的生命中成长的同时,他/她领悟圣经所述的现实的能力亦会同步递增。
乙. 默感圣经的意义
现代哲学化诠释学和近期发展的文学理论的贡献,让圣经的注释能更深入了解本身的任务,使这任务的复杂性更形显着。古代释经,明显不会考虑到现代科学化的需求,不过,已给圣经每段经文赋上了几重意义。最普遍的是文字含意(sens litteral)和灵性含意(sens spirituel) 的分辨。中古时期的释经在灵性含意中又分出叁个不同层面,分别与所启示的真理、建议的生活方式、以及最终要达成的目标相连系,由此引发了丹麦奥斯定(Augustin de Danemark)(十叁世纪)这两句着名的双行诗: 为回应如此复杂的含意,历史批判释经法可说是刻意地采纳了一个单一意义的论调:一篇经文不能同时拥有超过一个意义。整个历史批判释经法的目标,就是确定这篇或那篇圣经经文,在其产生的环境中表达的「那个」特定意义。 但现时这论调可说已搁浅了,因各个语言学和哲学化诠释学的研究结果,均确认文章是容许多重意义存在的。
(一)文字含意
尽力尝试确立作者写一篇经文时,制定的特定意思─就是所谓的「文字」含意─不单是合理的做法,更是绝对必须的。圣多玛斯亚圭拿已确认这意思的基本重要性(S. Th., I, q. 1, a. 10, ad 1)。 文字含意不可与基要派所持的「字面意思」(sens litteraliste)混淆。翻译一篇经文时,即使把每个字逐一直译,也不足以译出经文的文字含意。译者必须根据经文当时的文学习俗来理解。若是一篇隐喻式的经文,其文字含意并不等于把每字逐一直译出来的意思(例如路12:35中:「要把你们的腰束起……」),而 是运用这些词语来暗中表达的意思(「为行动作好准备」)。若是一个故事,文字的含意虽然指出了一件事,但不一定表示故事所描述的事情确曾发生,因为一个故事未必属于历史的体裁,反而是富有想象力的作品。 圣经的文字含意就是受默感的人类作者直接表达出来的意思。由于那是默感的后果,这含意亦是身为首要作者的天主所意愿的。要知道这含意,读者需要在经文的文学和历史背景内细心分析经文。而释经学的主要任务就是作出这样的分析,运用所有文学和历史研究的资源,务求最精确地断定圣经经文的文字含意(参考「圣神默感」通谕:本文献 550)。为此,研究古代的文学类型尤为重要(同上:560)。 一篇经文是否只有一个文字含意?普遍来说,是的;但这并不是一条一成不变的规则,原因有二:首先,一个人类作者可能希望在同一时间谈及不止一个现实层面;事实上,诗歌通常就是这样的。圣经的默感并不否定人类的心理和语言的潜能:第四部福音便提供了无数这样的例子。其次,即使人所讲的一句说话,表面看来只得一个意思,天主的默感仍能以特别的方式,使这句话产生不止一个意思。若望 11:50盖法的说话就是这样的:这句话同时道出一个邪恶的政治阴谋和一个神圣的启示;这句话的上下文清楚显示这两方面同样属于文字含意。虽然这例子可能颇极端,但仍是重要的:这提醒读者要避免过份规限受默感的经文的文字含意。 读者应特别留心不少经文动态的一面。例如一些宫廷圣咏的意思,不应被规限于编着圣咏时的历史情况。当谈及君王时,圣咏的作者在同一时间指出实际存在的君主制度,以及一个理想的王权景象,一如天主的计划。这样,经文带读者超越了实际在历史中出现的君王制度。历史批判释经学,通常倾向把经文僵化地系于一些特定的历史背景之中,而规限了经文的意思。其实,历史批判学应设法断定经文所表达的思考方向;这方向不单不会把意思限制,相反,能让释经者提前预视经文的伸延意思。 现代诠释学中有一个支流强调,当人的说话被书写出来后,会添上一个完全崭新的身份。一篇成文的经文有一种容纳力:当经文被放置于不同的环境时,这些新环境将以不同的方式晓示这经文,在原来的含意上,加添一种新的意思。成文的经文这种容纳力,在圣经这部天主圣言的各书卷中,尤为显着。事实上,能鼓励信友团体保存这些经文,正是这一信念:就是这些经文将继续把真光和生命,带给以后所有世代的信友。这个文字的含意,从开始便向作进一步的发展开放。这是透过读者在新的环境中对经文所作的「重读」而产生。 不过,这并不表示我们可以随意把意思套在圣经经文上,以一个完全主观的方式来阐释。相反,任何人必须放弃与人类作者写下的经文所表达的意思不协调的「异类阐释」,并视之为虚伪的阐释。若接纳这些异类意思有存在的可能,等于截断圣经经文的根,那就是天主的圣言透过历史所传达的讯息;又等于开启了极度主观阐释的门径。
(二) 灵性含意
不过,有时「异类阐释」不必取其严格的意义,甚至排除任何更深层解释的可能。逾越事件:耶稣的死亡和复活,安放在一个完全崭新的历史框架 ,照亮了某些古代经文,使这些经文改变了意义。具体而言,一些经文在古时被认为是夸张的叙述(例如天主在谈及达味之子的神谕中,许诺要巩固他的王位「直到永远」:撒下7:12~13; 编上17:11~14),现在却要以经文的文字意义来理解,因为「基督既从死者中复活,就不再死……」(罗 6:9)。若释经者对文字的含意抱有一个陕窄的历史化(historiciste)的观念,便会断定这是一个异类阐释的例子;为那些向经文动态的一面开放的释经者,则会辨认出这 有更深层的延续,和递增到不同层面的意义:基督将永远统治为王,但不是在达味在世的宝座上(亦参考咏 2:7~8; 110:1~4)。 这些情况人称之为「灵性含意」。一般通则:我们按基督徒信仰的理解,为「灵性含意」作下列定义:在圣神的光照下,在基督逾越奥迹,和这奥迹萌生的新生命作背景下,所领略到圣经经文所表达的意思。这个背景确实存在,新约即在这背景下,辨认出旧约圣经经文的应验。因此,在这新的背景,就是在圣神内生活的背景的光照之下重读圣经,是可接受的。 以上的定义,能让我们就灵性和文字含意间的关系,作出一些更精确有用的结论:相反时下的见解,这两个含意不一定是独立的。当一篇圣经经文直接联系于基督的逾越奥迹,或因奥迹所萌生的新生命时,经文的文字含意已是一个灵性含意。新约的记载一般都是这样的。因此,基督宗教的释经者,通常是处理旧约时谈论灵性含意。但在旧约中已可找到不少例子,是经文以其宗教或灵性含意作其文字的含意。基督徒的信仰会认出这些均预示基督带来的新生命。 灵性含意与文字含意固然是有区别,但总不可剥夺两者的连系,后者永远是不可或缺的基础,否则谈不上圣经的「应验」或「满全」。事实上,若要有满全,一种延续和相符的关系是必须的,但亦需要一个过程,步往更高层次的现实。 灵性含意不可与经由想象或精神上的思考产生的主观阐释混淆。灵性含意是把经文联系于其内在有关的真实事件而形成的。这「事件」就是「逾越事件」,及其无穷尽的丰富宝藏,这亦是天主参与以色列历史的顶峰,以裨益全人类的。 神性读经,不论是团体或个人,所发现的灵性含意,只有保持在这些观点下,才会是真实的。由此,连合了叁个现实层面:圣经经文的、逾越奥迹的和在圣神内生活的目前状况。 由于相信基督的奥迹是阐释整部圣经的钥匙,古代释经学者尽力在圣经经文的细节中─例如礼仪法例的每一规条─寻找其灵性含意,甚至运用经师的释经法,或希腊的比喻释经法。不管这做法在过往有多大的牧民功效,现代的释经者都不能推崇这方法的真正阐释价值(参考「圣神默感」通谕:本文献 553)。 灵性含意能有另一层面,即预像层面(typologique)。一般皆认为预像并不属于圣经本身,而属于圣经所表达的事实:如亚当是基督的预像(参阅罗5:14),洪水是洗礼的预像(伯前3:20~21)等等。事实上,预像的关连,通常是基于圣经怎样描写古代的事实(例如亚伯尔的声音:创4:10; 希11:4; 12:24),而非只基于事实本身。因此,在这般情况下,可称得上一种属于圣经的意思。
(三) 更丰富的含意
「更丰富的含意」一词(sens plenier),是一个较新的词语,曾引起了一些讨论。这词语的定义是:经文更深层的意义,是天主所意指,但未为人类作者清楚表达的意义。当一个人研究一篇经文时,若借助圣经中其它曾引用该段经文来研究,或以该段经文与启示的内在进展的关系来研究,便会发现该段经文是有更丰富的含意。 因此,更丰富的含意可指两回事:其一是一个较迟的圣经作者,把一个意思贴在一篇较早的圣经经文上,把经文放在新的环境之下,给予经文一个新的文字含意;又或者,更丰富的含意就是,正统的教义传统或某大公会议的定断所赋予圣经经文的意思。例如玛 1:23的上下文给依 7:14的预言披上了一层更丰富的含意,因为对于 " almah" (少女),用了《七十贤士》的翻译(" arthenos" 「贞女」):成了「有一位’贞女’将要怀孕……」;教父和大公会议有关圣叁的训导,表明了新约有关天主圣父、圣子和圣神的教训的更丰富的含意;脱利腾大公会议给原罪的定义,为保禄在罗5:12~21就亚当的罪对全人类的遗祸的教训,提供了一个更丰富的含意。若没有这种节制─藉一篇明显的圣经经文或一个正统的教理传统─只有认为这段经文有更丰富的含意,可能会导致毫无根据的主观阐释。 简言之,更丰富的含意,可视为另一方法指示圣经经文的灵性含意。不过,只在经文的灵性含意有别于其文字含意之时。这是根据一事实:圣神─圣经的主要作者─可引领人类作者选用某一种表达方式,以致人类作者表达一项真理时,其完全的深意,甚至连这些作者自己也没有察觉到。这更深一层的真理总有一天会得到更完整的启示:一方面,透过天主进一步的参与,剖析经文的意思;而另一方面,透过把经文纳入圣经正典之内。这两方面都会为经文创造一个新的上下文,从而带出一些全新的、合理的,在经文原本的上下文中却是隐藏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