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苛求长者,应像对待自己的父亲一样劝慰他;对年轻人则要如同兄弟。
2待老妇人要像待母亲一样;对年轻妇女则以纯洁之心,像待姐妹一样。
寡妇之忧
3好好照顾那些真正守寡的妇人。
4寡妇身边若有子女或孙子女,儿孙就该首先学习对家人尽照顾之责,使父母生活无虑。这是应当的,是天主喜悦的。
5真正守寡的妇女,应寄一切希望于天主,日夜专心祈求祈祷。
6若是放纵恣欲,就是行尸走肉。
7好好劝导这些寡妇,叫她们不再受人指摘。
8凡不照顾自己的亲族,特别是自己家人的,就是背弃信仰,比不信教的人还坏。
9下面这样的寡妇可登记入册:即超过六十岁且只有过一位丈夫的妇女,
10又有行善的名声,教育好子女,热诚招待过路的信徒,关心过受苦的人,救难扶贫,乐善好施。
11年轻寡妇则不必登记在册。因怕她们另有心愿,离弃基督,想要再婚,
12违背了当初的誓言,遭人谴责。
13她们中有的游手好闲,串门入户,搬弄是非,说些不该说的话。
14所以,我希望年轻寡妇再嫁生子,照管自己的家庭。如此一来,就不会给那挑拨者任何话柄了。
15其中已有几个偏离正道,尾随撒殚去了。
16若是女信徒家中有寡妇,要负起照顾她们的责任,不可加重教会的负担,这样,我们就有余力来照顾那些真正无亲无眷的寡妇。
关于长老
17领导有方的长老,特别那些还负担教诲和传道责任的人,值得双倍嘉奖。
18经文上写着:“牛在打场时,不可笼住它的嘴。”又写:“工人有权利得其工资。”
19若没有两、三个证人作证,不要受理指控长老的案例。
20若长老们真有过错,你可以公开指责他们,引起其他人的警觉。
21我在天主,基督耶稣和蒙选的天使面前恳求你,秉持这些原则,不可有偏差。
22不要轻率地给人行覆手礼,免得卷入别人的罪行;要保持自我清白。
23不要只喝水,因为你时常生病,你该喝点酒帮助消化。
24有些人的罪在调查之前就已显现,另一些人的罪则是在后来才发现的。
25同样,善行是显明的,即使不显现,也不能久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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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5.3从一开始,女性在教会中便有自己独特的角色。有些称为寡妇的妇女,占有相当正式的地位。
保禄把寡妇分为三种:有些因为有亲戚,所以不需要教会的帮助;有些人确实需要教会的帮助;另外还有些担当了教会的一些职责,她们中有的接受教会的帮助,也的则不需要。
5.12遭人谴责:这是指因离开其地位再婚的第三类“寡妇”,打破了她公然许下的承诺。“寡妇”献身于基督的服务,有如今天女修道者所做的。
5.5应寄一切希望于天主:我们应该读一读保禄在格前7中所说的:独身者在服侍上主方面有较大的自由。每一个领洗的人,都受到召唤,完全属于基督。如果因为生命的际遇,我们又孤单一人,不再负有家庭的责任,这也许是来自天主的邀约,要我们完全献身于教会的服务,和时常的祈祷。
5.17保禄再一次说到掌管地方团体的“长老们”。保禄想要团体成员在精神和物质上帮助长老们。
我们已经注意到掌管团体并主持圣祭的长老们是选自最受尊敬的信徒。本段让我们知道他们要进行的仪式是圣言的传教。
5.17值得双倍嘉奖:许多堂区的议会成员多是娴熟于物质社会的教友,他们的人数多于那些将生命奉献给团体和圣言的学者、先知,这真是一件令人惊讶的事。
5.20公开指责他们,引起其他人的警觉:最初的基督徒并非天使。有时他们狂热和真诚的信仰需要严格的纪律,使他们忠于自己的承诺。而且,有什么时候领袖是不犯错的?
注意5:18的福音引句:“工人有权利得其工资。”(路10:7)。这一段告诉我们:写这封信时,大约是公元90年,福音书已被承认为“圣经”。
关于仆人的责任,见哥3:22和铎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