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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圣经》当作文学文本来翻译——访冯象
来源:转载新浪读书 作者:南方周末彭伦 日期:2009年04月26日 访问次数:

冯象,上海人。少年负笈云南边疆,从兄弟民族受“再教育”凡九年成材,获北大英美文学硕士,哈佛中古文学博士(Ph.D),耶鲁法律博士(Ph.D)。著/译有《贝奥武甫:古英语史诗》(北京三联,1992),《中国知识产权》(英文,Sweet&Maxwell,1997,增订版2003),《木腿正义》(中山大学,1999),《玻璃岛》(北京三联,2003)及法学评论、小说诗歌若干。现定居美国,从事知识产权及竞争资讯等方面的法律业务,兼哈佛法学院客座教授(电邮:fengxiang@earthlink.net)。

  冯象先生的《圣经》译注工作,是两年前初次见面时就听他说起的。两年来,与冯先生见过几次面,又通过电邮,陆陆续续他也曾谈起相关的话题。恰巧,前些时候冯先生再度回沪,带来了他的新著《创世记:传说与译注》(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10月版),这是他译经的初步成果。乘此良机,笔者就《圣经》译注与冯先生作了深入的访谈。

  彭伦:您在前言中说,早在十多年前就有了译经的计划。当时您还在哈佛念中古文学博士学位吧?能否先谈谈怎么会产生这个念头的?

  冯象:哈,这事常有人问起。十多年前———那时已经在法学院了。我在一篇短文《不上书架的书》(《南方周末》2003年6月5日)里提了一句,有位神学院朋友找我讨论经文,大概用的是和合本吧。译文蛮认真,一字字好像抠得挺死,但一查原文,那么多舛错,还诘屈聱牙,比老学究作律诗还别扭。怎么办?只好拿英语钦定本(King James Version)来给他对照。那是我熟读的译本。莎士比亚前后那个时代的英语,语言学上叫做“早期现代英语”,还没受现代学院语法和中产阶级语言禁忌的约束,表达特别丰富而有韧性,可以大量吸收《圣经》(古典)希伯来语的词汇句式和修辞。现代英语译本,从廷代尔(William Tyndall,1490-1536,因译经被教会作异端烧死)开始———他的《新约》(1525)跟马丁·路德的德译本(1522-1534)差不多同时———通过几代学者的努力,经历了教派间的血腥屠杀和政治妥协,才有了钦定本(1611)这座文学丰碑。那朋友对照读了,也很感慨;他后来当了牧师,极受社区敬重。要说念头,最早得感谢先师杨周翰先生的教诲。他给我们研究生讲十七世纪英国文学,英译《圣经》和钦定本是重头戏,外教也跟着一块儿听。杨先生得知我在学拉丁语,就把他译的维吉尔史诗和奥维德《变形记》送给我。我出国后,译古英语史诗《贝奥武甫》的时候,又多次赐信指教。说到翻译,我第一个要感激杨先生。
把《圣经》当作文学文本来翻译——访冯象

  《创世记:传说与译注》,冯象著,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10月。

  彭伦:最近有则新闻挺有意思。上海市教委把旧约《圣经》列入学生课外阅读参考书目,有家长提出抗议,不想让孩子太早接触宗教。我倒觉得,这些家长可能多虑了,因为《圣经》不仅是宗教文献,更是文学经典,对于我们理解西方文化应该很有帮助。您能简单谈谈它的文学价值吗?

  冯象:还是那句老话:读书无禁区。不要小看孩子,起码小学三年级开始,有比大人还懂事的;感觉敏锐,会思考问题,看法独到,比父母高明。“旧约”是基督教的说法,有贬抑犹太教为“旧教”的意思。所以西方学界通称“希伯来语《圣经》”,只在专指基督教《圣经》时,才说“旧约”与“新约”。我依从这个学术惯例。希伯来语《圣经》的内容和文学类型包罗万象,从律法神谕、部族历史、箴言布道文到诗歌传奇,应有尽有。语言风格我曾用八个字概括:“朴素、圣洁、雄健(而)热烈”(见《不上书架的书》)。这样的文字我们没有,包括和合本等旧译在内;所以我译经,也是为了丰富中文的思想表达。当然,如同其他古典文献,《圣经》有不少深奥难懂的地方。如果觉得律法、神谕艰深,族谱或布道文枯燥,跳过去就是了。我们大人小时候读《三国演义》《红楼梦》《聊斋》,不也是这样?

  彭伦:在我有限的阅读视野中,国内专门研究《圣经》的学者似乎并不多。您了解国内《圣经》研究的现状吗?

  冯象:我出国20年了,回国主要同法律界交流,不太了解国内的《圣经》研究。好像从前朱维之先生写过希伯来文学史,书名忘了。金陵神学院和一些大学的宗教系、外语系有《圣经》课程;我认识两位请去教课的美国神学教授,听他们谈过见闻。受中以建交、文化交流和商业需求推动,北大东语系开了希伯来语专业,并请了外教,培养语言人才。宗教界我熟悉的是华东师大已故的徐怀启先生。徐先生解放前做过圣约翰的牧师,精通古典语言和经文教义,名望极高。可惜辞世早,未能完成他的《基督教史》。遗稿整理成《古代基督教史》出版,是先父作的序。我现在还时常查阅。他原来还计划翻译亚里士多德《工具论》和黑格尔《宗教哲学讲演录》,也被迫放弃了。那样博学的神学家,现在再没有了。

  彭伦:我冒昧地问一句:您希望自己的《圣经》译注,达到什么水准?

  冯象:尽力而为吧,争取对读者和同道有个交代,经得起时间的甄别。

  20世纪的中国文学,原创方面,上半叶成就高,因为有鲁迅;现在骂他或造他一个谣言也能出名卖个钱。下半叶虽然也有少数不错的,但放在文学史的长河里看,就不值一提了。除非玩时髦理论,在大学混饭吃,不会费劲去评论。翻译则不同,一百年成果斐然;人才之众,领域之宽,影响之深远,史无前例。就西文六大语种,英、法、德、意、西、俄而言,大体上法国文学的翻译最为杰出。例如傅雷先生的巴尔扎克和罗曼·罗兰,李丹/方于先生的《悲惨世界》,我想是没有人能够超越的了。不但语言优美,译者的艺术气质乃至人格理想都与原著契合无间。我是在乡下啃了法语原著,“文革”结束才读傅雷、李丹/方于的。那真是了不起的创作(翻译也是一种创作),从此懂得了什么叫文学翻译。

  彭伦:我细读《创世记》的译文,觉得非常享受,译文不仅有很强的节奏感,文字上也非常活泼生动,令我想起《史记》以及中国古典小说的行文风格。这是不是您的翻译追求?

  冯象:太史公的文思笔法,我以前常常琢磨,觉得妙不可言。大概受了些影响吧。不过,翻译和原创写作的路数不同。翻译首先要忠实原文(源语),在原文指示的语义韵律和风格意境的框架内运用译文(目的语),不能自由想象发挥;遣词造句,要受制于源语和目的语双重的约束。所以,翻译本质上不是学问,是经验活。外语当然要过关,还要学习文史哲等等各门专业知识。但是临到下笔,理解了的,往往未必能够顺利表达。要靠经验和技艺“旁敲侧击”,前人比作“带着镣铐跳舞”。这在《圣经》史上,也有一个博大精深的传统。那就是《创世记/前言》讲的,从希腊语七十士本开始,经由拉丁语通行本、德语路德本、英语钦定本,直到法语圣城本和犹太社本,那个经典西文译本的传统。不研究这些经典译本,不吸取前人的经验技艺,译经必定寸步难行。我以为,中文旧译之所以水准欠佳,无文学地位,除了未能网罗一流人才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西文译本的技艺研习不够。换言之,没有把《圣经》当作文学文本来阅读、体会、钻研、移译。

  彭伦:从2002年开始初稿,到现在《创世记》出版,两年过去了,您完成的仅仅是旧约《圣经》的开篇,可见翻译难度之高。您对于整部《圣经》的译注进度,有没有通盘的考虑?准备几年完成?您觉得,译注《圣经》,需要哪些方面的知识准备?翻译的难点是什么?

  冯象:《创世记》之后,《出埃及记》等四篇的译注快完成了,明年应该可以出版。接着是《约伯记》、《诗篇》、《箴言》等“智慧书”。这部分文学性强,韵律复杂,难译,所以先做。多久才能完工不好估计,因为还有许多别的事情。

  至于译经的知识准备,我望不见尽头。《圣经》是西方文明的源头经典之一,古代以色列人的历史和文化,包括宗教思想与制度实践,跟迦南、埃及、两河流域、小亚细亚及东地中海文明息息相关。你想,那要学多少东西,简直令人生畏!而“智慧始于畏惧”:《圣经》和希腊人、罗马人都有这个讲法。所以我不敢称专家,只是译者而已。

  具体到翻译上的难题,就太多了。我做了些笔记,将来整理出来可以发表。举个简单的例子:《创世记》1:6,上帝说:大水中间要有苍穹,把水分开!

  然后原文用了这么一个短语:wayehi-ken。字对字地译成英语,便是钦定本的“and it was so”:“果然(如此)”。

  这短语在《创世记》第一章重复了七次,每次都紧接着上帝的“创世之言”(上帝说+直接引语)。数字“七”在《圣经》里常象征完满、神圣、大力,而上帝以“言”(dabar,希腊语:logos,英语:word)创世的完满无缺,正是这短语的含义和重复的力量所在。怎么译?三种较为流行的旧译(新教诸派)和合本:事就这样成了。(天主教)思高本:事就这样成了。(圣经公会)现代本:一切就照着他的命令完成。

  都嗦无力,不能达意。何况造苍穹、分大水等等上帝的意愿的完满实现,称之为“事”就毫无神圣意味;再重复七遍,简直俗不可耐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拿拙译来比较一下,看如何处理。

  希伯来语《圣经》的语言十分简洁,词汇、语法也不复杂。不像希腊人的作品,从荷马史诗到柏拉图,那种地中海波涛孕育的女神般的瑰丽多姿和哲人头脑的纯净、雄辩。然而越是简洁的文字,越难翻译:你必须舍弃一切修饰,回到语言的根本,回到常用词汇、口语甚至古汉语。从头开始,重新审视汉语的习惯和极限,寻求最恰当的表达而再现“上帝之言”。这可说是译经面临的最大的挑战,也就是我跟你说过的,改造《圣经》中译的基本语汇和句法的艰巨任务。

  彭伦:您对《圣经》花了那么大功夫,却不是基督徒,您难道不担心有读者问您,一个不信基督教的人凭什么翻译《圣经》,不光翻译,还要来解说?

  冯象:这我还真没有想过。我的师友和同事中基督徒、犹太人不少。他们听说我这项工作,都十分高兴和支持。不过你这个问题挺有意思。因为,希伯来语《圣经》原本是古代以色列人的宗教典籍和民族文化遗产,后来才被奉为基督教的“旧约”。恐怕很多读者不知道,《圣经》还是伊斯兰教的经典。《古兰经》(马坚先生译本)说:“他(真主)曾降示《讨拉特》和《引支勒》于此经之前,以作世人的向导”(3:3以下)。《讨拉特》就是摩西所传的法(torah),希伯来语《圣经》的起头五篇;《引支勒》则是耶稣所传的福音(injiil,英语:gospel)。伊斯兰精神的确是非常宽容的:“穆萨(摩西)、尔撒(耶稣)和众先知所受赐于他们的主的经典,我们对于他们中的任何人,都不加以歧视,我们只归顺他(真主)”(《古兰经》3:84)。

  那么,译经或翻译任何人们信仰的经典,信仰能否成为前提条件,或者说,信仰是否有助于译者的理解和表达呢?我看未必。当年孟实(朱光潜)先生译注马克思著作,引来一顿狠批,铺天盖地,说他这儿错那儿错,无非因为他只是个学者。可是今天再读,谁及得上他的译文?没有。

  我回国讲学,常有学生想当然把我当作教徒了。大概因为学者式的对各种宗教包括异端的宽容态度,这些年来不多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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